浙江作为长三角地区的核心地区,紧邻上海和江苏,江浙沪也被称为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各项经济指标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也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2023年浙江的GDP排名全国第四位。
浙江除了是经济大省以外,还是我国的人口大省之一,按照统计数据,浙江2023年的人口达到6627万人,在全国排名第七位。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499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311元。从这些统计数据来看,浙江也是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经济发展大省这个帽子浙江是有资格戴上的。
浙江的经济发展虽然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浙江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却是非常低调的,与其他兄弟省份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不要说与同是经济发展大省的广东相比差距比较大,就是与临近江苏、上海比较,也有一定的落差。即使与广西、江西、海南这样经济相对滞后的地区相比,浙江也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浙江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主要体现在《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浙江最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在2021年11月25日,经过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改后通过的,属于第四次修正。
在浙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五章都是奖励与保障方面的规定,从第二十二条到三十三条,都是奖励保障的具体内容。其中从第二十五条开始,主要是针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子女期间的奖励扶持政策,这个部分用的篇幅是比较大的,政策规定也比较具体。
仔细阅读二十五条到三十三条的内容,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作为独生子女父母来讲,其实就是看看能有多少奖励。毕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是计划生育的核心内容,老一代的独生子女父母为国家的计划生育做出了重大贡献,理应得到社会的认同和相关的奖励扶持。
但在浙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真正让老百姓看得见摸的着就是第二十六条,即每年不低于100元的奖励,从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当年到孩子14周岁为止。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分摊到每个月不足10元,这样的奖励标准的确是比较低的,可以用无感来形容。
浙江独生子女父母是每年不低于100元的奖励,而且是奖励到孩子14周岁,与海南省的每月奖励100元,奖励的18周岁相比,这个反差的确是比较大的。而且海南省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还要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的5%加发养老金,这个力度可以说是空前的。
当然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对于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规定也不一样,全国又有几个海南呢。但浙江省的奖励政策中,除了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外,其余的规定要落到实处的确有一定难度。
比如养老服务、老年福利、陪护假、宅基地、承包地、乡村振兴项目的扶持等,规定虽然很多,但在实践中往往会面临执行难,难执行等难题。
浙江在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持方面可以说几乎没有什么奖励,但对计划生育特别家庭有一些扶助政策,但计划生育特别家庭又有多少呢?给予他们特别扶助,这是每个地方都有的政策。但对于普惠性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农村家庭的一般独生子女父母,浙江的作为还是不尽如人意的。
综上所述,以上介绍的是浙江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规定,浙江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规定虽然内容比较多,但含金量不高,与浙江经济大省的地位相比显得过于低调,估计还是浙江独生子女家庭比较有钱的关系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