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卫星业务运营牌照
文 | 谢鹰
01
背景
近期一篇工信部即将发放“卫星互联网”牌照的新闻在朋友圈刷屏,不断有好友咨询这是怎么回事?为了更好回答,遂以本篇漫谈文章记录一下。
02
牌照是什么?
“业务牌照”本质上是政府或监管机构颁发的、允许组织/个人开展特定商业活动的法定许可凭证,相当于“经营某类业务的合法通行证”。它的核心作用是规范市场准入——不是所有业务都能随便做,只有满足监管要求(比如资质、安全、专业能力等),拿到对应牌照,才能合法经营,否则就是“无证经营”,会面临罚款、停业等处罚。
工信部作为通信、互联网及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针对特定通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无线电应用等业务,颁发的法定经营许可凭证——核心作用是规范通信与互联网领域的市场准入,确保企业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技术能力、合规资质,同时保障网络安全、用户权益和行业秩序。
工信部发放牌照也要依法办事,具体法律情况如下:
法律层级 |
典型文件/条款 |
效力范围 |
法律 |
《电信条例》《网络安全法》《无线电管理条例》 |
全国性,由全国人大或国务院制定 |
行政法规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全国性,由国务院或部委制定 |
部门规章 |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 |
行业性,由工信部发布 |
这次传言的卫星互联网牌照,在电信业务分类目录里有明确的说明,卫星业务在我国需要持牌照运营,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规定,涉及到卫星运营牌照有A13、A23等两种牌照。
A13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是基础电信业务牌照,下面分别有A13-1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和A13-2卫星固定通信业务,目前拥有A13卫星运营牌照的公司,国内仅有中国联通(A13-2)、中国移动(A13-2)、中国电信(A13-1/2)、中国卫通(A13-1/2)、中交信通(A13-1/2)等五家。A13-1包含天通、海事等手机终端类业务,比如天通卫星采用了174号段;A13-2包含各类固定、便携卫星业务,比如机载卫星通信业务等。
A23第二类卫星通信业务,下面分别有A23-1卫星转发器出租和出售业务和A23-2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国内拥有卫星资源的公司有中国卫通、亚洲卫星(中信卫星)、亚太卫星等三家公司,申请A23牌照要相对容易些,比如A23-2VSAT牌照国内只少有数十家企业已获得。
在国内开展卫星业务运营,至少要解决三个层面的问题,业务牌照经营许可、卫星频率协调、网络安全监管,三者缺一不可。
03
这次要发的卫星互联网牌照
到底意味着什么?
此次传言的核心信息之一是中国联通、中国移动补齐原来卫星基础牌照中A13-1的缺口,来解决这两家运营合理合法的开展基于卫星(如天通)移动类业务的合法性问题,前期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已经开展了很多业务运营的准备,获得牌照也显得顺理成章。
此次传言的核心信息之二是星网、垣信可能获得A13-1/2业务运营牌照,星网获得牌照感觉是迟早的事情,随着星网一代星座的加速部署,获得运营牌照,合理合法的开展业务也是必然,垣信能否突破显得比较关键,毕竟前期更多的传言都是垣信定位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卫星互联网业务,不包含国内部分,如果此次能获得国内卫星运营牌照,可能是爆炸性新闻,对于垣信星座业务发展必将带来超级利好。不过从最近的低轨道卫星发展情况看,我国在低轨卫星发射能力方面欠缺不少,星网的密集发射占用了国家队大量的发射能力,垣信G60星座感觉最近明显速度慢了下来,后续能否如期组网成功,获得业务运营牌照,并顺利开展业务显得变数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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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结
中国版星链正在加速部署,昨晚中国星网又发射了第10组低轨道星座组网卫星,看来星网一代星座正在加快部署,有可能如期完成组网,随着卫星业务运营牌照的落地,将大大促进我国卫星互联网事业的快速发展。
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三大运营,随着此次卫星业务牌照的发放,也将拥有卫星业务运营的全牌照,也将成为卫星互联网发展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