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切实解决身后事办理多环节、多处跑、来回跑的难题,近日我省印发了《个人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实施方案》。方案指出,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引申请人进行遗嘱公证信息核查。那么,向公证机构申请遗嘱公证信息核查,有哪些具体的规范和要求呢?运城市河东公证处公证员对遗嘱公证信息核查流程进行了解读。
首先,只有当立遗嘱人已经死亡,遗嘱受益人以及遗嘱利害关系人才有权查询。这是进行遗嘱公证信息核查的前置条件。因为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前是具有保密性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查询。
其次,向公证机构申请遗嘱公证信息核查时,查询人应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立遗嘱人的死亡证明以及查询人与立遗嘱人的关系证明、查询申请等证明材料。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核实查询人身份和查询权限后,会登录行业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核查。核查无误后,工作人员会为查询人出具公证遗嘱登记信息查询单。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查询人应遵守公证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得泄露遗嘱内容或用于非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