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耶和华来,那他可就非常的厉害了,其实简单直白的来说,耶和华并不是一个人,因为他是神,他就是犹太人口中的上帝。
别的暂且不用多说什么,试问上帝是一个什么概念?
那可就是万物的主宰者了,甚至就连宇宙都是他造出来的,可见耶和华到底是有多么的厉害了。不过,话又说回来,来自外星球的耶和华,作为阿努纳奇人的他,为何会被犹太人奉为神呢?
下面,咱们就来说一说这个问题吧。
首先笔者需要说一下,在这个百花齐放科技昌明的时代,咱们大家一定要相信科学,因为只有科学才是最值得让人相信的。
毕竟,那些所谓的牛鬼蛇神无非也都是存在于神话之中了,试问神话可以相信吗?很显然,如果神话可以相信的话,那么玉皇大帝,如来佛祖,以及元神天尊,甚至就连齐天大圣咱们也都可以去相信了。其实,耶和华就相当对咱们这边的玉皇大帝,因为玉皇大帝是神的主宰,耶和华同样也是神的主宰,不过按照犹太人《圣经》的意思来说,耶和华就要比玉皇大帝高一个等级了,毕竟宇宙都是耶和华造出来的,不管咱们的玉皇大帝多厉害,宇宙是怎么出来的都和他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了。
其次,咱们再来说一下耶和华的由来,据《圣经》记载,耶和华最早的时候是在尼碧鲁星上面,做阿努纳奇人的领袖,虽然咱们不知道尼碧鲁星上有多少种族,但是阿努纳奇人可定也就是尼碧鲁星上最大的帮派了,要不然来地球的也就不可能是耶和华了。
其实,简单直白地来说,尼碧鲁星就是外星球,作为阿努纳奇人的耶和华也未必就是人,最起码他只能是外星人。那么,耶和华竟然在外星球上是领袖,他为什么要来地球呢?
并且,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宇宙中有那么多的银河系,银河系中还有那么多的星球,耶和华怎么就知道有地球这个地方了呢?
其实,这就要从耶和华身边的仆人亚伯拉罕说起了。
大家别看亚伯拉罕虽然是上帝的仆人,其实他同时也是犹太人的祖先,还别说犹太人也是挺会玩的了,竟然把上帝的仆人当祖先,为何他们不直接把上帝当祖先呢?
关于这个问题咱们就不多说什么了,因为如果真要说起来的话,那可就要牵扯到太多的东西了。然而,虽然最早的时候是亚伯拉罕发现地球的,但是他并没有去过地球,而是把他发现地球的秘密告诉了他的主人耶和华,结果耶和华就派他去地球上生活了,并且还是指派到了耶路撒(迦南地带)这一片区域,如果大家对犹太人有所了解的话,那么肯定也就会知道,按照犹太人的意思,亚伯拉罕之所以会去耶路撒生活,就是因为上帝给他的指引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犹太人制定的时间线是错误的,因为耶和华并不是一个好神,其实他是一个罪恶之神,还是根据犹太人的《圣经》记载,耶和华最初来到地球的时候,他为了能够控制地球上的人类,所以就用法术杀害掉了大约90多万不顺从他的人类,并且还直接控制剩余的人类为服务,直到他的儿子耶稣把他封禁在了十字架中才结束。
似乎,这就跟亚伯拉罕没有什么关系了。
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说,犹太人制定的时间线是错误的原因了。
如果说,亚伯拉罕先来的地球,那么耶和华就不会在亚伯拉罕之后来地球控制人类了,自然这也就很矛盾了。
但是,犹太人会把罪恶之神耶和华奉为神,那肯定也就是有原因的了,其实这个原因就是因为耶和华的儿子耶稣。早在耶和华控制人类的时候,他就宠幸了一个名叫圣母玛利亚的女人,结果很不巧的是,耶和华宠幸完圣母玛利亚之后,圣母玛利亚就逃跑了。
虽然,咱们不知道圣母玛利亚是怎么逃出耶和华的魔掌,但是也不得不说圣母玛利亚也着实是挺厉害的了,因为毕竟可不是谁都可以从神的魔掌中逃出来的。
可是,更不巧的是被耶和华宠幸过的圣母玛利亚怀孕了,她怀的这个孩子就是耶稣,等到耶稣长大成人后,他以“主”的名义审判了自己的老父亲耶和华,把耶和华封禁在了一个十字架中,从此以后也就结束了耶和华控制人类的时代。所以,犹太人就把拯救他们的耶稣奉为了“天主”,然而作为天主父亲的耶和华,也就名副其实地被他们奉为成了神也就是上帝了。
因为,毕竟不管怎么说,耶和华都是天主耶稣的父亲,就算他是一个罪恶之神,他是耶稣父亲的事实也是无法永远都无法改变的了。
所以,这也就来自外星球的耶和华,作为阿努纳奇人的他,为何会被犹太人奉为神的原因了。
然而,讽刺的是有一首歌唱得好,这首歌的名字就叫做《GODISAGIRL》,意思就是上帝是个女孩。
很显然,如果上帝是个女孩的话,那么犹太人的耶和华就跟上帝没有任何关系了,虽然咱们不知道犹太人听了这首歌之后会是什么感受,但是不管是什么感觉他们肯定也都不会是好受得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或许上帝真就是一个女孩也是说不准的了,要不然这首歌也就不会那么好听那么流行了。
所以说,什么上帝不上帝的,什么耶和华不耶和华的,什么耶稣不耶稣的,无非也都是一些凭空捏造出来的神话罢了,自然如果大家去相信上帝的话,那还真就不如去相信咱们的科学了。大家又是怎么看,来自外星球的耶和华,作为阿努纳奇人的他,为何会被犹太人奉为神的呢?欢迎留言评论吧。
参考资料《上帝的由来》《耶和华为何是上帝》《圣经》《耶稣之母》《圣母玛利亚》《亚伯拉罕的南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