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子慧
5月25日,陈克明食品因“手擀”商标问题发布声明,宣布即日起全面停止生产、销售带有该表述的产品,并启动包装整改。此前央视于5月24日曝光其机器制面使用“手擀”商标并配以“像妈妈做的手擀面”广告语,涉嫌误导消费者。
此前,今麦郎已于4月宣布全面停产带有“手打”商标的产品。那些曾试图在法规缝隙中打擦边球的“心机商标”,这些披着合法外衣的文字游戏是否有欺骗性?法律上不看企业解释,看消费者“一般注意力”。它们不仅需要直面司法实践的拷问,更亟待构建一套从注册到惩处的治理闭环,让它们无处遁形。
法律红线:注册商标不是“护身符”
很多企业的逻辑是,只要拿到了商标注册证,就有了“护身符”。但在“陈克明手擀”一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根据商标法第十条,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标志,属于绝对禁止注册和使用的情形。即便企业通过某种操作拿到了注册证,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商标局依然可以依职权宣告其无效,且这种无效是“自始无效”——仿佛这个商标从未存在过。
这意味着,企业如果把“手擀”“手打”等本应描述工艺的词汇注册为商标,并以此误导消费者,就是在触碰法律红线。北京迅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芳芳表示,这样的行为一旦越界,不仅商标保不住,还可能因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关于“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规定,被认定为虚假宣传。根据现行法律,相关部门可处以广告费数倍的罚款,违法经营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律不保护那些试图利用信息不对称来收割消费者的“小聪明”。
司法实践:以“一般消费者”的眼光审视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欺骗性”,关键不在于企业的主观解释,而在于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高芳芳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已明确,应以相关公众在通常情况下的普通注意程度作为判断标准。
在“手擀面”的案例中,法院和行政机关重点考量的是:当普通人在超市看到硕大的“手擀”二字,配合擀面杖图案和“就像儿时妈妈做的”广告语时,会不会误以为这是手工制作的?答案是肯定的。这种“望文生义”正是企业想要达到的效果,却也是司法机关认定其违法的关键。
今麦郎“手打”挂面、白象“多半袋”等案例的处理逻辑如出一辙。在这些案件中,企业往往辩称这只是“商标名”,不是产品说明。高芳芳表示,但司法实践早已达成共识:商标的使用不能逾越诚实信用的底线。如果商标的使用方式客观上起到了误导作用,相关使用人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也是为什么在商标被宣告无效后,企业若继续使用,还会面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的“退一赔三”风险。
治理闭环:从源头到惩处,让规则落地
整治“心机商标”,不能只靠事后的行政处罚,必须构建一个从注册到监管的治理闭环。高芳芳从三方面进行了分析。
首先是源头严控。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制定了专门的审查标准,对“带有欺骗性”的商标申请进行严格筛查。数据显示,仅2023年以来,已累计驳回此类申请超过127万件,从源头上切断了灰色产业链的供给。
其次是存量清理。对于像“陈克明手擀”这样已经注册但存在明显误导嫌疑的“老商标”,监管部门建立了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的常态化机制。今年4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正式上线“心机商标”治理专栏,持续更新带有欺骗性的无效商标名单。本次集中清理“手擀”“手打”“多半”等商标,就是这一机制的体现。
最后是法律升级。正在审议中的《商标法》(修订草案)拟进一步强化对“误导性使用注册商标”的处罚力度,明确对此类行为可处以罚款,甚至撤销商标。这将改变以往“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局面,让法律长出牙齿。
任何试图通过注册“心机商标”来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终将被纠正。唯有诚信,才是品牌长久立足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