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1月发布了全新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取代了2022年发布的暂行办法,是我国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重要升级。
一、核心变化与要点
梯度培育路径:明确了“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三级梯度培育体系。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作为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骨干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中坚力量。企业需按此路径逐级申报认定,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需先取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主动发现机制:为及时发现潜在优质企业,《办法》引入了产业链协同、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科技奖项、人才引育等方面的数据进行常态化发现,并定向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这意味着主管部门将利用大数据手段提前锁定高潜力企业,推动企业主动参与梯度培育。
认定标准优化:新办法提高了认定门槛,完善了部分指标要求。例如,取消了省级自主设定的15分特色化指标,全国统一一把尺子衡量;适当提高了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硬性指标要求,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要求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I类知识产权不少于4项。同时强化了质量评价,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评价得分纳入认定标准,要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分以上,“小巨人”企业达到60分以上。这些变化提高了认定企业的创新能力和质量效益门槛。
动态管理与监督:新办法要求企业有效期为3年,每年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否则将影响年度评价得分;累计两次未更新将取消认定资格。同时,企业若发生更名、重组、迁移等重大变化,需在3个月内报告,否则可能被取消资格。这体现了严格的动态监管,确保认定企业持续符合标准。对申报数据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认定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外,办法强调“谁推荐、谁把关,谁审核、谁管理”,要求地方主管部门切实负起审核和监管责任,杜绝不良中介介入申报认定,保障公平公正。
新增“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首次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中小企业培育范围,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构成基础力量。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是梯度培育的基础。原暂行办法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将统一纳入新的“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范畴,新的标准出台前仍按原有标准执行。这一变化意味着更多企业可以进入梯度培育体系,夯实优质中小企业的“底座”。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旨在通过梯度培育和质量评价,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二、重点内容如下
1.管理办法概述
《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核心目标是加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管理,推动专精特新发展,支撑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优质中小企业包括:
①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基础力量,研发能力强、专业化水平高;
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骨干力量,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
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坚力量,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
2.梯度培育体系
①《办法》明确了梯度培育路径:
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②引入主动发现机制:通过产业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科技奖项、人才引育等数据,常态化发现潜在优质企业并定向邀请申报。
③强调动态管理:企业有效期3年,需每年更新信息,连续两年未更新将取消认定;发生重大变化需及时报告,否则可能取消认定。
3.认定标准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满足六项指标:
①已获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细分市场从事3年以上;
②上年度营业收入≥1500万元或近两年新增股权投资≥2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80%,资产负债率≤80%;
③近两年研发费用≥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3%;
④拥有1项以上Ι类知识产权并实际应用产生效益;
⑤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靠前,知名度较高;
⑥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评价得分≥50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满足七项指标:
①已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细分市场从事3年以上;
②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90%,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5%,资产负债率≤75%;
③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1200万元,占营业收入≥3%;
④拥有4项以上Ι类知识产权并实际应用产生效益;
⑤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10%或国内前三名,知名度高;
⑥主导产品属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或核心基础领域,对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发挥作用;
⑦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评价得分≥60分。
4.申报与审核流程
①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实地核查并公示;
②“小巨人”企业需经省级推荐,工信部组织抽查和认定;
③审核采用双随机机制:随机抽取专家组、随机派发任务,专家组包含产业和财务专家;
④禁止向企业收费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企业需自主如实申报。
5.动态管理与风险控制
①企业有效期3年,复核通过可延长;
②企业需及时更新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严重事故、数据造假等将取消认定;
③完成信用修复或整改获认可后,可在三年内再次申报;
④工信部按年度对企业发展质量进行评价,并将结果纳入第三方评估,用于限制推荐名额或加强监测。
6.培育服务与政策支持
①强调质量为先,不设数量指标;
②分类分层提供政策支持,包括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
③构建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体系,提供技术创新、融资、管理提升、国际化发展等全链条服务;
④支持企业提升治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
7.实施时间
①《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②已启动的复核工作可按原标准执行,原《暂行办法》中相关条款同时废止。
8.企业注意事项
①关注申报条件,确保合法合规;
②自主如实申报,拒绝中介包装;
③每年5月31日前更新信息,确保质量评价得分有效;
④及时报告重大变化,避免取消认定。
该管理办法通过梯度培育、质量评价、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清晰发展路径和政策支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来源:鼎恒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