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摘要:
中国地方债务问题备受关注,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地方债总体可控。地方债是市场经济中必须使用的政策工具,通过阳光化的发行机制和法律依据,地方债在中国逐渐规范化。然而,近年来出现了新的地方隐性债,需要进一步防范风险。地方债应保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更好地运行和发挥作用。地方专项债与一般地方债结合,可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发展,改善民生、增加发展后劲、优化结构、支撑长期发展。地方债的规范化、法治化和阳光化发行,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您怎么看待当前中国地方债务问题?
地方债大家都很关注,地方债这样的一种政策工具是搞市场经济必须运用的。我们在改革开放以后,首先是先迅速恢复了国债的发行,之后经过了反复探索之后的经验总结,借鉴国际经验,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而推出了预算法的修订,使地方债的阳光化的发行机制有了法律依据。地方债在中国就是登堂入室了,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间在化解,原来由于还没有地方债法律依据可以登堂入室的那个情境之下,潜规则强制替代明规则出现隐性地方债的问题有一些进展之后,现在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不否认前几年又有大家担心的新发生的地方隐性债,有关部门已经在摸底,在总结说这个新的地方隐性债到底有哪几种最基本的表现,像财政部有过8个案例的通告,我看里面可以归纳出4种类型。那么现在就是要进一步地防范地方债这方面可能由于隐性负债带来的风险,这在政府工作报告里讲到防范风险,保障经济运行安全这方面有非常明确的延续过去指导方针的表述。但同时地方债它适应发展需要,它应该保持的这个战略思维就是疏堵结合而堵不如疏,标本兼治而治本为上,就是应该把阳光的、规范的、专业化的地方债更好地运行起来,让它发挥应有作用。
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知道在中央有国债,还有特别现在加以重视的超常级特别国债的情况之下,地方债已经在这几年越来越注重一般的地方债和专项债。地方专项债的结合特别有它不可忽视的作用,我认为实际上是把中央的长期、超长期的债务机制地方化了。地方专项债可以在它的还本付息的时间段安排上,从3年一直到30年,以时间换空间,以这种有规范性的长期的地方债给地方政府提供资金来源,结合着辖区整个现代化推进中间的战略部署,它可以以时间换空间,用这种资金力量去覆盖那些看起来只有很弱的现金流,但是它对于改善民生、增加发展后劲、优化结构、支撑长期发展来说特别有益的项目,由这种资金来覆盖这样的一种地方债。一般债、专项债以规范化、法治化、阳光化的方式来通过有法律依据的发行和资金运用,那就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之下,我们积极而稳妥地运用这样一种公债方式,公债、国债、地方债合在一起,总体来说就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建设的客观要求。
以这种有偿融资去匹配以税收为主导的政府收入,合成整个政府可用的公共资源,它对于我们现代化全局来说,兴利除弊以后的作用就有望得到更好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