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15年前,身为镇政府联防队员的郑玉锋在制止抢劫时被歹徒用匕首刺伤。出院后,他被镇政府辞退,后被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
为工作问题,河南新蔡人郑玉锋将镇政府告上法庭,法院两审判决镇政府和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15年过去,“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证书已泛黄,劳动合同问题至今仍未解决。(据2月12日大风新闻报道)
2011年,郑玉锋被评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图片来源:大风新闻)
郑玉锋见义勇为的过程不再赘述,问题就在他为何被镇政府辞退。不说他自己,现在公众也希望有一个答案。
据报道,见义勇为的事情发生于2010年4月24日,他的右腿膝盖内侧被抢劫的男子刺伤。他住了17天医院,然后回家休养了两个月。返岗后,练村派出所所长杨某称,已经将他解雇了。其称,“刚受伤时,镇党委、派出所的领导都先后来看望过我,说我了不起。返岗时却将我辞退了,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问辞退的理由,他们闭口不谈。”
为什么闭口不谈呢?毕竟,郑玉锋见义勇为受伤,在抓捕歹徒时立了功,应该大力表彰,结果反遭解雇,这不是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吗?即使他因伤致残,或许不能胜任联防队员一职,但政府部门也有必要安排合适的岗位,不能让他寒心。
2010年,制止抢劫时,郑玉锋右腿膝盖内侧被刺伤(图片来源:大风新闻)
事实上,依据法院的判决,这个解雇行为也是违法的。2011年11月26日,新蔡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新民初字第98号】显示,双方约定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延续。2012年4月13日,驻马店市中院《民事判决书》【(2012)驻民二终字第145号】显示,驳回练村镇政府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显示,练村镇政府应为郑玉锋从2004年8月起,按最低工资标准补发工资。然而,2012年驻马店中院二审判他胜诉后,要求的经济赔偿至今没有完全解决,还留有欠款,“已经快13年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拖这么久。”
郑玉锋的残疾证(图片来源:大风新闻)
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崇尚英雄不是要做表面文章,说几句鼓励的话,而是要让他们在内心得到抚慰的同时,能真正得到实惠。只有这样,在他人遭遇困境时,才会有更多的人挺身而出。
事实上,不少地方不仅在政策上支持见义勇为者,甚至形成了相关制度,给他们持久关爱,真正将“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落在实处。这既是社会的期盼,更是现实的要求。
政府部门更应该坚守这种价值导向。这不仅是解雇或者是赔偿不到位的事,而是会产生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人生能有多少个15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的不能再拖了。当地政府有必要借媒体报道的契机,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同时,也应解释当初为何会辞退郑玉锋,给舆论关切一个回应。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