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3部门前不久联合印发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提出,到2029年,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当前,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正以巨大的力量驱动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广泛应用,其价值得以充分释放,进而转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新质生产力。而数据基础设施是从技术经济功能出发,成为集硬件、软件、模型算法、标准规范、机制设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系统,为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数据服务。近年来,我国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从“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及《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等文件相继出台,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路径日益清晰。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数据基础设施落地生根,形成多领域、多地域、多行业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在网络设施建设方面,5G、千兆光网、物联网等新型网络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构建起高效、便捷的信息传输网络。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基本建成,省级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也日趋完善,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数据流通体系。
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在技术供给与设施应用领域,核心芯片等关键技术自主研发能力有限,算力资源供给紧张,制约了数据基础设施效能的全面提升。技术体系分散且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增加了数据流通与协同的难度。在设施应用与产业投资方面,数据基础设施在采集、汇聚、共享及开放等关键环节的应用明显不足,设施应用场景单一,难以满足各行业数据处理的广泛需求。对此,应从多方面施策。
强化基础前沿领域与关键核心技术战略布局。加速国家级与省市级数字创新平台的落地与建设,完善多层次、宽领域的数字创新体系。鼓励支持多元主体携手合作,形成技术创新合力。持续聚焦算法及底层技术的研发与突破,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大对国产芯片技术的研发支持力度,实现与国际前沿技术的并行发展。以前瞻性的视角布局数据硬件基础设施前沿领域,将高新技术转化为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增长极。
提升数据基础设施通用性与成本优势。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场景下数据处理需求,优化基础设施设计和功能。加快数据要素基础设施试验网试点步伐,探索不同场景下数据应用可行性。建立全国数据交易枢纽平台,突破单一地区场景限制,形成网络效应和规模效益。通过引入政府补贴和激励措施,降低数据基础设施的全链路技术成本。建立合理市场机制,推动数据要素的高效流动和合理配置,提高数据基础设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吸引力,带动资源要素汇集形成规模效益。
加强法律保障和隐私安全保护。加速构建数据确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等一系列标准规范体系,确保数据市场有序运行。建立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的高效管理体制,为数据市场提供明确的机制指引和坚实法律保障。积极培育数据要素产业生态,形成主体构成丰富、应用场景广泛、生态系统完整的数据产业格局。统筹部署数据安全技术设施,构建数据确权存证、身份认证等核心服务。加强重要数据和关键业务的安全防护建设,建立国家级和地方级数据监测制度与平台,强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积极推动隐私计算技术与平台广泛应用,持续优化数据隐私保护能力。
(作者鲁元平 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