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2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随着教育“双减”政策的实施,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治理校外培训的规章。近期,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聚焦校外培训管理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活动,这是我国首次从行政法规层面对校外培训作出规定。意见稿明确,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其主要任务是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满足多样化的文化教育需求。这份征求意见稿都有哪些亮点?未来将如何影响校外培训市场?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有益补充的基本定位,明确了校外培训公益性的基本原则。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薛二勇对中国之声表示,校外培训的定位问题,是这份征求意见稿的亮点之一。“校外教育培训是不是要存在,是不是有它的存在空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这个条例对其定位进行了明确,很显然,校外教育培训第一它有存在价值,第二它有空间,就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多位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也表示,《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校外培训的性质和定位,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浙江湖州一家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国家佳说:“校外培训它是对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对我们来讲是非常高兴的一件事情。因为之前行业定位一直都非常尴尬,尤其是‘双减’,关于我们行业的定性一直都比较模糊。现在是从非常积极正面的角度对我们行业的一个认可。”
薛二勇表示,长期以来,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在学科教育过程中,主要以成绩为目标,其功能和学校重合,加剧了家长对成绩的无限追求,这不符合孩子身心发展规律。“校外教育培训是有益补充,不是把学校的内容加快进度,或者再超编超纲,超越孩子的身心发展阶段,以训练成绩为目的。所谓补充,学校教育能做好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尽量不在这个方面加剧它的竞争,应该另辟蹊径。比如:素质拓展的、思维训练的、深度学习的,这样的培训机构其实还是对学校教育起到了支撑性作用。”
如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情况的监管?这是很多家长关心的话题,《征求意见稿》规定,校外培训机构采用预收费方式收取费用的,应当将预收费用纳入监管。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
北京一位学生家长对记者表示,很多校外培训机构售卖的课程收费价格过万,如果这笔费用无法得到有效监管,一旦机构出了状况,家长的损失一般很难追回。“如果真能落实的话,希望能够更加细化。机构也会利用家长的心理,如果报名交的钱更多的话,折扣力度会更大一些,以此进行引诱式的消费。有的家长也会赌一把,认为大品牌不会倒之类的。”
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如何加强监管?《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校外培训工作。安徽马鞍山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科长刘浩告诉记者:“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各省市都不尽相同,在查处无证办学、违规办学的问题上,有时就造成了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甚至出现了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的‘真空’情况。《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是校外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虽然增加了教育部门的责任和压力,但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进度,加强规范管理等方面,将起到关键的推动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提到“鼓励、支持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等各类校外场馆(所)开展校外培训,丰富课程设置、扩大招生数量,满足合理校外培训需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引入质量高、信用好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这让很多培训机构看到了机遇。北京一家少儿美术培训机构的负责人表示:“希望对这些优质的培训团队或者机构,能够从政策上或者从学校、政府的平台上,促进一些校企合作。应该给予鼓励和支持,实质性上的支持。”
安徽一家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张军也对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对于非学科类留下了较大的健康发展空间,这也提振了我们的信心。希望国家能多鼓励合格的科技类机构进校园,提倡课后服务,设立更多的科技类课程,提高学生的科技综合素养。”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薛二勇认为,相关鼓励措施还需要进一步细化。“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可以参与学校的课后服务,这就需要我们在政策的推进过程中,制定好什么叫质量好信用好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明确它的标准,另外要明确购买服务的方式,还要明确质量评价的方式,因为他们要进入学校。”
薛二勇还表示,目前各地少年宫开展校外培训比较多,科技馆、博物馆则相对较少。如何调动这些事业单位的积极性,满足校外培训多元化的社会需求,还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据我们调查,尤其是像科技馆还不能收费,但科技馆又承担着科学普及科学教育的重要职能。他们原来的拨款和运营主要是基于对社会公众的科学普及活动,他们一旦参与学科类的校外教育培训里面,就需要配备大量的人员,开辟专门的空间,开发相关课程,和学校进行沟通,这个过程中就会涉及一定的费用支出。它来参与校外培训,就要制定具体办法,尤其是收费管理办法,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供更多样化的供给。”
薛二勇说,《校外培训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后,将是我国在校外教育培训治理领域最高位阶的政策文件。薛二勇介绍:“也就是说我们对校外教育培训的管理已经进入一个稳健时期,只有那些比较稳定,不太易变,大家都比较认可的相关管理导向、政策规范,才会进入到法制的体系。这就说明我们校外教育培训的监管,已进入了一个稳步发展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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