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夫妻百日恩”伴侣是这世间陪伴我们时间最长的人,如果能相互扶持到老,便是人间幸事,可四川的老牛却把妻子当作了累赘,不仅经常将她绑在树上,最后还饿死了她,他为何如此狠心呢?
更奇怪的是他的岳父岳母,如是普通人知道自己的女儿被害死了,肯定会对凶手恨得牙痒痒,可老牛的岳父母却“通情达理”,原谅了他,还在庭上为他求情。这种种的不解,都要从老牛的妻子兰兰说起。
(涉及隐私,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
老牛和兰兰是相亲认识的,当时老牛已经30多岁,在村里算是大龄光棍。他家境贫穷,这些年在外面也没赚到钱,所以没人看得上他,到了一定的年纪,他也开始着急,看兰兰不嫌弃他的家境,彩礼啥的也不要,就火急火燎结了婚。
兰兰刚结婚的时候还算正常,但渐渐地老牛就觉得不太对劲,她经常一个人自言自语,有时还疯疯癫癫,严重时还会打人,他意识到妻子可能有精神疾病,但他一穷二白,也没钱去医院给她治病。
其实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精神疾病患者救助的政策,一是可享受残疾人待遇,个人营业或家人经商可免税;二是家庭贫困户可以享受低保,特困家庭可享受民政的困难补助;三是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免费服用常规的抗精神病类药物。
所以如果他带兰兰去治病,也许在药物的治疗下,兰兰的病情能有所好转,且如果申请贫困补助,家里的情况也能有所缓解,但老牛碍于面子,怕被人知道自己娶了个精神病老婆,就没有去办。
兰兰时好时坏,发病没有规律,稍不注意就会跑出去,他不想村里人看他笑话,但自己也不能时时刻刻看着她,家里就他一个劳动力,不出钱赚钱,两人都得喝西北风。那怎么办呢?
他想了一个自认为两全其美的办法,他把兰兰带到家附近的一个树林,用铁链将兰兰绑在树上,等她发完疯再带她回去。2020年5月他在乌审旗找了一个工作,白天要去上班钱就将兰兰绑在树上,中午回来给她喂饭,晚上下班才帮她解下来带回家。
虽然他将兰兰绑住是为了不让她出去伤人,但捆绑限制了她的自由,已经属于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长期被绑住没有活动空间,血液循环也不流畅,兰兰开始精神不济。到了9月,天气渐凉,老牛发现兰兰不太爱进食了,而且经常手脚冰凉。
这明显是生病了,老牛可能知道,但没在意,依旧如常。过了一个月,兰兰身体越来越虚弱,经常拒绝进食,老牛以为她是闹脾气,看她不吃就不管了。就这样没挨几天,兰兰就无声无息地死了。
很多农村如今还有土葬的风俗,所以老牛就地挖了个坑,将死去的妻子埋了,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先不说他的虐待,就算兰兰是精神病患者,也有生命健康权。他明知兰兰的身体已经出现状况,应该及时就医,却放任不管,已经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兰兰是因为病重身亡,那么老牛就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他的法律意识不强,没有去警局自首。
他是在户籍管理部门被发现的,因为妻子去世,他要去销户,以免影响以后再娶。当工作人员问及他妻子的死因时,他如实地说了,工作人员大为心惊,赶紧报了警。警方赶到后,要求去核实情况,老牛就带他们找到了埋尸地。
尸检结果鉴定,兰兰是因为长期得不到食物才死亡的,成年人不吃不喝都坚持不了几天,兰兰的拒绝进食,是她身体发出的抗议,可老牛没当回事,这种“不吃就不吃”的赌气心态,直接导致了兰兰的死亡。
虽然老牛捆绑兰兰事出有因,但这个问题还有其他方式可以解决,老牛的行为已经涉嫌虐待罪。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老牛因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他得到了被害着家属的谅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这个案件是值得深思的,兰兰父母明知女儿患有精神疾病,需要治疗,但他们没有积极救治,而是找个婆家,将她推了出去,其实精神病患者更需要家人的呵护和爱,老牛虽说是她的丈夫,但两人相处不久,谈不是有多少感情,有怎会如父母一般爱护呢?
精神疾病患者也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作为他们的家人的确会经历难以言语的心酸,现在社会对精神病患者的救助措施已经进一步优化,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不仅是为患者创作更好的生活环境,也能减轻家属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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