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古代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都十分注重国内人口大计,在古代社会因为生产力低下,人口基数足够多才是一个国家能强盛的重要条件。尤其是古代战乱频繁,战争结束国内人口急剧下降,那要恢复国力,后当朝统治者第一件大事,就是鼓励百姓多生育。古代大多适婚年龄是在十三四岁左右,那么古代人为何提倡早婚呢?为何要让两个生理及心智都发育不成熟的“孩子”早早地组成家庭并生儿育女呢?这背后夹杂着多方面的原因,说出来估计很多看官不信。
关于婚龄,从春秋时期就有了法律条例的规定,结合各朝各代的“法定婚龄”,一般来说女子都要在十六岁之前出嫁,男子则是二十要成家,若家庭不能履行这样的“义务,”统治者就会采取行政手段罚款或劳役等,这些“惩罚”对当时食不饱力不足的老百姓而言不是简单的事情。更重要的是普通的老百姓根本就不敢忤逆官府的命令,所以只得“守法执行”,不仅仅是在民间,就连皇室成员也摆脱不了这种“命运”,一般十四五岁的公主就会被皇帝赐婚,而大多数女孩都是十三四岁就被嫁人成婚了,婚后基本就开始生子。
为何统治者要制定这样的法律法规呢?这一切则要追溯到当时的“国情”。我们都知道,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是一个农耕社会,小农经济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社会的一切进步都离不开农业活动,离不开生产力的发展,在生产工具极其简陋的古代,只能靠充足的劳动力来提高生产力水平,所以统治者就要求少男少女们早早地结婚生子,让更多的人口投入到农业生产活动中来促进生产。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战争的问题。古代时候的社会一般都是处在四分五裂的状态中,免不了战争冲突,就算是在和平年代,统治者为了扩张疆土或者是保卫国家也要发动战争,有战争就少不了军队士兵,而这些士兵都是从民间征集的,战争总会有伤亡,但总要有人上战场去打仗的,士兵不够了那就只能强制民间百姓早婚早育,以保障军队人数的充足。
除此之外早婚早育还和古人的思想有关。古人认为无后为大,传宗接代是很重要的事宜,打从孩子一出生就被提上日程,为何保证家族香火旺盛,人丁兴旺会让孩子们早早成家。而女性在封建社会的地位十分低贱,是男人的附属品更是被视为“生育机器”,她们唯一的使命就是嫁为人妻,生儿育女,相夫教子,打从娘胎里女孩儿接受到了这样的“教育”,所以娘家会在女孩幼年时就给她找好了婚事,更有的是指腹为婚,这种包办婚姻是没办法拒绝的。
如果女孩到了一定的年纪还没嫁出去,那就会被视为没人要的女子,家人还会被惩罚。实际上古人也知道医疗条件落后的当时还未发育成熟的男女所生的孩子容易夭折,但是迫于层层方面,他们还是提倡早婚早育,而世世代代都这样也就成了一种“传统”,就导致了这种现象的产生。
总而言之古代早婚的政策是封建社会悲剧的产物,对成千上万女性更是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相比而言现代在人权和法律保护之下的女性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