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姜慧梓)10月9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其中,“建立健全价格形成机制 维护公共利益”被专门作为一节。
在10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表示,在起草文件过程中,价格机制是大家普遍比较关注的问题。建立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本质是要在坚持维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公益性和市场化开发利用的关系,实现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意见》明确,运营机构利用公共数据开发的数据产品和服务,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有条件无偿使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确需收费的,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管理。
《意见》还提出,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利用运营机构投放到市场上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开发公益产品,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陈荣辉透露,最近,国家数据局正在配合国家发改委研究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部分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收费,主要是在弥补成本的基础上,支持运营机构等相关方按投入和贡献取得合理回报,这还需要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完善。”陈荣辉说。
编辑 张磊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