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国东南宝岛,大陆地区正式接触台湾岛历史接近2000年(东吴时期),大陆大规模移民台湾超过400年(17世纪初),中国政权正式管辖台湾超过300多年(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现在台湾的建制属于一级建制——省,然而,台湾省的历史则非常之短,一直到1885年,台湾才建省。
建省,对于中国的政治体制来说这绝对是一件天大的事情,那么,1885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这还要从台湾近代的历史说起。
现在历史课本将到台湾的时候,一般会说到两个时间节点。
第一个是1662年,这一年郑成功驱逐了荷兰殖民者,收复了台湾,开始管理岛上大量汉人移民并建立了台湾历史上第一个汉人政权。
第二个是1683——1684年,1683年明郑政权投降大清,次年康熙皇帝决定收台湾为版图。
从今天的角度,我们自然更关注第一个时间节点,因为这标志着台湾的统治权回到了中国人手里,而第二个时间节点,只不过是台湾的统治权在中国不同政权内部转换而已;但是在古代,其实是第二个节点更重要,为什么呢?因为在1684年之前,台湾事实上从没有被中国正统王朝纳入版图,设计机构管理(这里说的是台湾岛,没有包括澎湖,澎湖在元朝就已经纳入中原王朝版图),1684年,清朝收台湾为版图,是历史上第一次台湾和大陆紧紧联系在一起。
所以,当时的清王朝面对台湾这个新收入的版图,其实是相当陌生,刚收复台湾的时候,清朝朝廷内部对于如何控制这片土地争议相当大,绝大多数大臣根本不希望将其收入版图,主张将台湾所有居民(这里指的是汉人和汉化原住民,不包括东部山民)迁入大陆,再放弃台湾。
这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理由,在那个时代,台湾海峡说实话的确是一个不小的地理障碍,控制台湾需要相当的统治成本,而台湾这片土地短时间并不能带来什么收益,而且清朝大部分官员大对此地相当陌生,不存在类似宋人对燕云十六州那种故土情节。
不过所幸是具体操办的施琅知道台湾的重要性,上了一道《恭陈台湾弃留疏》,力陈台湾对于巩固东南海防战略地位的重要性,且表达外国势力诸如荷兰等屡屡对台湾之觊觎野心,康熙还是清醒的:明郑政权控制了台湾,搅得苏浙闽粤四省膏腴之地不得安宁,也就是说,台湾这个地方一旦是被不友好势力统治,对大陆将起到极大的损害,所以台湾必须控制。在咨询了闽籍老臣李光地后,清政府决定收台湾为版图。
这个时候,台湾的建制属于台湾府,隶属福建省,台湾府下辖台湾县,诸罗县(乾隆52年(1787年)“诸罗县”更名为“嘉义县”),凤山县三个县。
注:台湾府最初的实际管辖区非常小,但后来渐渐扩大到整个西部平原地区,上图为1885年台湾府控制区。
不过,这个时候,清政府控制台湾并不是为了开疆头条,而是为了给东南沿海找个屏障,所以清政府只要确保台湾被自己控制就可以了,对开发台湾没有任何兴趣,相反,台湾的人口,资源反而越少越好,因为台湾岛势力增强,一方面将极大增加统治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台湾割据自立的风险。
所以前期清朝总体来说就是“消极治台”,驻守台湾军官、兵丁等一律从中国内地轮派,不得由台湾当地征召,且凡武职人员三年一换,并不准官员携眷来台,另外颁布渡台禁令:
其一,欲渡台者需经官府稽查审核,偷渡者必处严惩
其二,凡渡台者,皆不许携家带眷
其三,不准广东省民渡台。
但是清朝的情况我们是知道的,人地矛盾极为尖锐,所以这个禁令执行起来也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闽粤两省贫苦人民渡台求生已成趋势,台湾人口日益增加,流民问题使得台湾治安一片混乱,械斗频发,但是清政府对此并不太关心,康熙年间基本采取放任台湾,雍正年间才稍微整顿了一下统治秩序。
从1683年到19世纪中期,清政府对台治理总体态度消极,但由于东南沿海人地矛盾尖锐,大量沿海移民渡台,使得台湾的开发也加快,这具体表现就是台湾府下面的三级建制越来越多,雍正元年(1723年)于大甲溪以北设“淡水厅”,大甲溪以南、虎尾溪以北设置“彰化县”,==雍正九年(1727年),澎湖群岛从台湾县分割出来,设“澎湖厅”,嘉庆17年(1812年)朝廷增设“噶玛兰厅”(约今宜兰县)。
1734年台湾道县厅界重划完全实施时行政区划图,比1685年大了不少
18世纪中叶后,台湾西部汉人人口数已逼近200万。
按照正常的发展逻辑,台湾岛也会慢慢整顿秩序,成为中国核心区的一部分,但是,19世纪中期以来,外部风云变幻使得台湾岛立刻处于风口浪尖,慢是慢不起来了。
1841年9月,英军入侵台湾。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廷将台湾的淡水(1862年)、基隆(1863年)安平、打狗(今日之高雄)均于1864年陆续开放,并且允许宣教士来台传播基督教。
清政府收台湾为版图的本意就是希望其作为闽粤等地的屏障,而现在西方殖民势力想侵略中国,东南沿海正处于第一线,那台湾的局势自然相当微妙,然后,19世纪50-60年代,英法联军,太平天国,西北民变……一系列混乱使得清政府自顾不暇,根本无心管理台湾之事。
一直到1864年平定太平天国之乱后,清朝局势才好转,国力有所恢复,但此时清王朝的外部格局已颇为不妙,帝国主义势力频繁入侵中国边疆,而侵略台湾的,首当其冲的是日本!
1874年,牡丹社事件爆发。
这是个啥事呢?简单说一下吧,荷兰人,明郑和清政府统治的台湾地区,仅仅限于台湾西部平原,在台湾中央山脉以东那是台湾未汉化原住民生活的山地,对于这一地区清政府并没有加以管辖,反而严禁汉人进入,以免生事。
那么,这一片是不是清朝版图呢?这个问题非常有意思,按照现代的情况,一个国家对于自己的疆域如何管理,那完全是自己的事情,所谓“绝对主权”,但这其实是源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而在19世纪的时候,清朝本质只是一个“中世纪国家”,对主权的概念是比较模糊的,清朝当时的观念还是传统上的“天下”,对于台湾东部,清政府的概念相当含糊。
这一带的台湾原住民相当彪悍,1871年(日本明治4年,清朝同治10年)10月18日,一艘琉球向中国上供的船只回程时遇到台湾,漂流到台湾东部,54人被台湾原住民误杀…
这个事情和日本有什么关系吗?这个琉球其实从明朝开始就是中国的藩属国,但中国没怎么管他,1609年,当时日本的萨摩藩侵略了琉球,琉球实际上被日本控制,日本明治维新后对琉球的控制越发加强,1871年日本明治政府“废藩置县”时,萨摩藩改为鹿儿岛县,原本为萨摩藩属的琉球王国被改隶于鹿儿岛县,1872年日本政府单方废止琉球王国,设置“琉球藩”。
所以,1873年日本人跑去找清朝交涉,说清朝杀了日本臣民,清王朝当然觉得莫名其妙,大臣毛昶熙答复:“二岛(琉球与台湾)俱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裁次固在于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预贵国事,而烦为过问?
就是说,关你毛事?
但是尴尬的是,那艘琉球船上有4个日本人,日本官员追问:“贵国既然已知抚恤琉球民,为何不惩办台番?”
毛昶熙表示,杀人者是化外生番,日方以此为由,1874年对台湾东部出兵了,史称“牡丹社事件”!
日本人设立的墓碑
这使得清朝非常尴尬,日本人嚷嚷着,清朝说了,这台湾岛东部是化外生番,我打台湾东部和清朝没有关系,清朝极为愤怒:东部的土地我只是没有管理而已!而日本当时内政混乱,远征军无法适应台湾的气候,病死一大半,境况也不好。
最终中日双方一番扯皮,中国花了50万两银子摆平了这件事,日本人承认了台湾全岛都属于中国,但是同时,硬是说中国已经承认琉球归属日本(清朝承认日本出兵的正当性是因为遇难者中有4个日本人, 日本片面解释为清朝承认遇难的琉球人也归日本管),1879年吞并了琉球。
此时清朝算是明白了,对台湾不能再浑浑噩噩了,台湾的事情必须要处理一下,同治13年(1874年)5月份,沈葆桢受命为钦差大臣处理牡丹社事件后续,日军撤兵后,沈葆桢提出多项治台方略,获得朝廷批准,继任者福建省巡抚丁日昌于1876年来台湾继续推行革新,自翌年光绪元年(1875年)之后,清廷兼采“巩固海防(沿海、台湾)”与“塞防(蒙古、新疆)”之国策,对台湾治理转入积极。
沈葆桢于1874年于台南海滨所建亿载金城(二鲲鯓砲台),为清廷力图振作的产物。
首先《渡台禁令》全废,不仅如此,还要大力经营,鼓励闽粤居民来台开垦,开辟八通关古道等道路加强后山(台湾东部)防御,向东开拓,开山抚番!
清王朝积极经营台湾十年,到了1884年风云再起,中法战争爆发,而台湾成为当时两个主战场之一,1884年六月,清朝授与前直隶陆路提督刘铭传巡抚头衔,使其负责台湾的行政与军务(以福建巡抚身份督办台湾军务)。
中法战争时期,清王朝表现相对不错,法国始终没有在台湾取得绝对优势,战后,台湾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对于台湾该怎么办呢?
其实在1874年牡丹社事件后,清朝对于加大对台湾的经营已达成共识,但如何加大呢?当时分两派意见,丁日昌等人主张派重臣督办即可,袁保恒(刑部侍郎)等人则主张要建省。最后在李鸿章力言建省并非妥策,且沈葆桢提到“台湾别设一省,苦于器局未成,彼此相依,不能离而为二”(台湾建省时机不成熟,经济依附于福建)的情况下,最后决定不建省。
但中法战争后,台湾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建省派”再占上风,钦差大臣左宗棠上奏赞同过去袁保恒建省的提议,表示“惟有如袁保恒所请,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所有台澎一切应办事宜,概归该抚一手经理,庶事有专责,于台防善后大有裨益”,中法战争期间到台湾督办军务的刘铭传也决心要辞去“福建巡抚”一职,专注于台湾建设。
光绪十一年九月初五(1885年10月12日),慈禧太后和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会同议奏的结果,颁诏决定:“台湾为南洋门户,关系紧要;自应因时变通,以资控制。着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常川驻扎;福建巡抚事,即着闽浙总督兼管。所有一切改设事宜,该督详细筹议,奏明办理。”
台湾建省大局已定!
但建省毕竟是个大事,筹备工作要很久,而且当时的情况下,台湾确实和福建不太好分离,刘铭传就认为时机尚早,所以一直到1887年才定案,并于次年颁发关防印信。所以台湾建省的具体时间有争议,《清史稿地理志》将台湾改建行省时间定在光绪十三年(1887年),不过《清史稿德宗本纪》又将台湾建省的时间定在光绪十一年九月初五庚子(1885年10月12日),《清史稿疆臣年表》也将刘铭传补授台湾巡抚的日期定在这一天,而光绪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1886年1月20日),台湾总粮台给选用县丞姜绍基之捐银正实收文书上,仍写“福建省台北府新竹县”等字。
注:明清正式的一级行政区是布政使司,“省”其实是俗称,对于清朝,建省的正式标志是设立巡抚。
对了,台湾省当时的省名比较奇怪,不是叫“台湾省”而是“福建台湾省”(还有一例是新疆,新疆建省时一般俗称“甘肃新疆省”),以示意台湾、福建要联成一气。
福建台湾省存在了十年(以1885年为始),最后这十年,清廷大力经营台湾,修铁路,设立电报局、煤务局、铁路局,还成立西学堂、电报学堂,台湾欣欣向荣,一度成为中国最现代化的省份,但是,1895年,清朝甲午之战惨败,将台湾割让给日本,福建台湾省正式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