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单位不给个人怎么办?”“迟到一次罚50元买水果,算不算克扣工资?”“劳务派遣不给交社保该找谁?”9月5日,“情系泉城 职就未来”2026年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季活动在泉城广场举行,近300家用人单位提供4000多个职位,释放1.2万余个岗位需求。在这场热闹的“招聘大集”上,一个特殊的展位吸引了不少求职者驻足——济南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支招,为求职者送上维权“定心丸”。
“工资和社保类的咨询最多,另外就是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的问题。”活动现场设置了劳动保障监察展位,工作人员一边分发劳动者权益宣传单页,一边向记者介绍。不少求职者最关心的是:签了合同,但是单位不把合同给个人怎么办?“合同如果不给个人,后期参加社保、劳动维权需要证明劳动关系时就会很麻烦。”工作人员特别提醒,离职证明同样关键,“到下一家单位工作,对方可能要你出示上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得保证你和上一家彻底解除劳动关系才行。”对于这些情况,劳动者在与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劳动者维权时应注重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展位前,求职者马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我之前在一家企业工作,这家企业设了所谓的‘水果基金’。比如迟到一次让你往‘水果基金’里投30元到50元,说是给大家买下午茶,实际上本来应该共支付100元,有人迟到就只支付70元,剩下30元从员工身上扣。”他还提到曾经工作过的工厂以考核名义进行罚款,以及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不缴保险等问题。“今天收获最大的就是知道该找谁、怎么找了。”马先生说。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求职者,劳动者到用人单位从事工作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应包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维权时需提交证据材料。劳动者工资权益等受到侵害时,要注意收集维权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卡、工作证、工牌或现场工作照片等。
这场“招聘大集”上,劳动保障监察展位成了不少求职者了解维权知识的第一站,一次次问答中,求职者在找工作的同时,也对自身权益有了更清楚的认识,让找工作多了一份踏实。
记者:曹茜 摄影:曹茜 编辑:刘梅梅 校对: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