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初次审议,拟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的最高时速限制从15公里调整为20公里。
就在去年9月,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实施,规定使用 电驱动功能行驶时,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如果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不应提供动力输出。
相信很多人会疑惑:一边,设计时允许跑到25公里; 一边,上路只允许开到20公里,二者是否矛盾?
首先,二者分属产品制造与道路通行两套规则体系,并不冲突。
新国标GB17761‑2024规定的25公里每小时,属于产品强制性标准,约束的是生产企业,划定了车辆参数的天花板,管的是“车能跑多快”。
这个数字也划定了电动自行车保持“非机动车”属性的“红线”,防止滑向电动轻便摩托车(机动车,最大设计时速为5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拟调整的20公里每小时,属于道路通行法律,约束的是骑行者,划定了路面行驶的上限,管的是“车应跑多快”。
简单来说,25公里是车子的“参数上限”,20公里是骑行者的“速度红线”,一个管车子出厂,一个管路面骑行,规范对象不同,逻辑上并不矛盾。
以汽车为类比,设计时速可达180公里甚至200公里以上,但高速公路限速120公里,基本上没人觉得矛盾。
其次,“5公里”落差客观上给超速骑行留下空间,带来现实治理难题。
一辆合法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能跑25km/h),只要在非机动车道开超过20km/h就涉嫌违法。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将行驶限速从沿用多年的15公里提升至20公里,本身也是对现实出行现状的回应。
过去,法定行驶限速15公里,但现实中骑行速度普遍高于法定上限,结果是“进退为难”:如果“法不责众”,法律权威就会受损;如果放任不管,超速就会盛行。
提速“5公里”,可以让法律向现实靠拢一步,为执法减负。
最后,比5公里更该被看见的,是“解限速”后的10公里乃至20公里。
近年来,央视屡屡曝光"解限速"乱象,电动自行车轻松可以跑出三四十公里。
当技术手段能让数字“形同虚设”时,无论法条写15还是20,都拦不住路上的40。堵住"解限速"的黑产、规范平台对骑手的算法考核、强化头盔等配套义务,远比纠结5公里更重要。
总而言之,虽然“25”和“20”在数字上不统一,但它们分别从生产源头和使用过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问题的核心不在于两者“矛盾”,而在于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消除这5公里落差带来的现实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