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男子在泰国藏匿大批军火,已经认罪并被判处46年。
很多人会产生一个疑问:他在泰国受过审判,也要在泰国服刑,假如将来回到中国,国内司法机关还能不能再审一次?
答案是:法律上存在这种可能,但不会因为他回国就自动再判46年。
中国刑法对中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的犯罪拥有一定管辖权。中国公民在境外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可以适用中国刑法;外国法院已经作出判决,也不当然排除中国依法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条规定,境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即使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已经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
这条规定解决了两个问题。
第一,拿到外国法院判决,不能自动成为回国后的免责证明。如果相关行为同时触犯中国法律,中国司法机关仍有权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追究。
第二,外国已经执行的刑罚不会被完全忽略。一个人在国外服过刑,中国法院可以依法免除或者减轻处罚,避免机械地让他为同一行为重新承担一遍完整刑期。
落到这起案件上,是否再受审要看中国警方掌握了什么证据。
如果全部犯罪行为都发生在泰国,武器也来自泰国或第三国,当事人已经在当地接受审判和长期刑罚,中国司法机关会综合评估是否还有再次追究的必要。
假如调查发现案件另有中国境内环节,情况就会改变。
武器采购、资金支付、人员组织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若发生在中国境内,可能形成新的犯罪事实。国内还有同伙、资金来源或未处理案件,中国司法机关也可以继续调查。
这时审理的范围就不一定局限于泰国法院已经判决的非法持有军火行为。泰国判决处理了当地查获的武器,中国司法机关仍可依法处理发生在国内、尚未被外国法院审理的犯罪。
“回国”本身也有不同情况。
他可能在泰国服刑期满后被遣返,也可能因为司法合作等原因回国。无论通过哪种方式回来,中国有关部门都会核实身份、境外判决以及案件是否涉及国内线索。
但国内法院不会直接照抄泰国的46年刑期。
泰国依据本国法律把多个罪名合并计算,中国若立案,需要按照中国刑法重新判断行为构成什么罪、有哪些证据、境外刑罚已经执行多少。两国法律和量刑方式不同,结果自然不会简单复制。
中国使馆此前已经表示,不袒护中国公民在海外的违法犯罪,支持泰国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也意味着中国不会为了把人带回来,就否定泰国法院已经完成的审判。
所以,假如这名男子将来回国,他有可能再次接受调查,甚至再次受审。前提是他的行为依照中国法律也应被追究,或者案件还存在没有处理的国内犯罪事实。
泰国的46年判决不会自动替他挡住中国法律,中国也不会无视他已经在泰国付出的刑罚。
回国不是重新归零。它只意味着,这座藏在芭堤雅出租屋里的军火库,要再接受一次中国法律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