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毕节市织金县桂果镇果底村水淹塘组居民郑女士向“天眼问政”栏目反映,自2023年来,其邻居非法侵占基本农田,并侵占郑女士家的入户路。其间,相关部门承诺会依法处理,但问题至今未解决,希望得到媒体关注。
郑女士:入户路被占,水泥柱距窗户仅18厘米左右
6月30日,记者前往郑女士家了解详细情况。
“以前,我家入户路这里没有房子。从2023年开始,对方就修了一栋房子,把我家入户路全部占完,堵死了。”郑女士指着入户路的位置介绍。
郑女士家与其邻居周先生家的位置。
两家仅有一条约4米宽的硬化路相隔,该路上方建有约两层楼高的建筑。
记者观察到,在靠近郑女士家房屋一侧有三座均有单层楼高的水泥支柱。其中,两座支柱紧贴郑女士房屋墙体,另一座支柱紧邻其院落及蓄水池。“他家把柱子直接修在我家地基上,柱子靠近我家窗户,影响我家采光权。”郑女士说。
经现场测量,这些水泥支柱距离郑女士家一楼墙面距离仅有约16厘米,距离一楼窗户约18厘米,支柱底座直接紧贴墙面,其上方还搭建了完整的房屋结构,与郑女士家房屋紧密相连。
水泥柱离窗户的距离。
水泥柱离墙面的距离。
“2023年,我回家过年才发现他家(指邻居家)在我家入户门的位置修了房子,当时还只是搭建了一楼的框架,这个事情我家不知情,对方事前也从未上门沟通、征求我们同意。”郑女士。
随后,郑女士带领记者前往其房屋的二楼查看。
记者注意到,站在最靠近水泥支柱的窗户旁看去,仅能看见柱子的一小部分。二楼郑女士家主卧的位置与其邻居家其中一个窗户离得极近,“他们修得这么近,可以随时看到我家的卧室,侵犯了我的隐私权。”
“他家违建后,害得我家房子也漏水了。”在二楼房内,郑女士指着发霉的天花板和墙面说。
发霉的天花板和墙面。
跟随郑女士,记者来到三楼的阁楼位置,踮着脚走进淹了水的阁楼内。记者从三楼高的阁楼处向外看去,两户人家的房屋有部分基本连接在一起。
三楼处看到两栋房屋的距离。
“之前政府给了回复,说他家属于违建,他们会处理的,但拖到现在也没解决。”郑女士向记者展示了2025年6月6日收到的《桂果镇人民政府关于郑女士反映周某泽占用基本农田和连户路违法建房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该份《答复》文件明确提及:“周某泽占用基本农田、入户路违法建房的问题属实”,桂果镇正在按相关法律程序处理该问题。关于连户路问题,两家人就连户路权属问题已签有协议,“如周某泽户未履行协议,建议您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答复》写明了问题的解决时限,预计2025年9月底前完成涉案违建房屋的拆除工作。
桂果镇人民政府的回复。
为佐证入户路权属,郑女士出示了果底村村民委员会开具的证明,证实该争议入户路确系周某宇(郑女士的丈夫)个人修建,属于其个人资产。
郑女士表示:“现在我的诉求就是要求对方拆除违建,归还我家入户路,并赔偿我的一切损失。”
周某泽:此前已协商两次,对方屡次变卦索要高额赔偿
为全面了解该起邻里纠纷全貌、记者随后前往郑女士的邻居周某泽家中,就相关争议进行核实。
周某泽当即出示了两份双方自愿签署、并有多名见证人签字按手印的协议。
第一份是2024年2月16日两家人签订的《房屋通道协议》,明确约定:“通道共同永久使用,以后所有权归周某宇……今后无论国家与矿方或私人征用,优先让周某泽谈好自己一切条件……”
双方签订《房屋通道协议》。
第二份是2024年3月31日双方签订的《房屋产权确认协议》,约定甲方(周某宇家)出通道土地面积,乙方(周某泽家)出资金建设,共同在该通道建设房屋,共同使用,“通道土地面积权属归甲方周某宇所有,土地面积上的房屋权属归乙方周某泽所有”,并约定甲乙两方都有义务保持通道的畅通。
双方签订《房屋产权确认协议》。
“我们之前签了协议,不知道他家是什么意思,反复变卦。找了很多地方投诉我。”周某泽说,“周某宇还来把我玻璃砸坏了,现在都没修。”他说,在自家顶楼处,窗户上有两个窟窿。
周某泽家破损的玻璃窗。
周某泽边说边向记者展示其2025年12月8日的报警记录。他当时没有追究责任,称因与周某宇系亲兄弟,担心追究会导致对方留下犯罪记录,影响其子女今后的发展。
周某泽出示报警通话记录。
“之前,他家提出要让我赔偿16.8万元。”周某泽拒绝了,他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周某泽表示,自己一直都愿意协商的,但只能接受其能力范围内的条件。
随后,记者再次向郑女士追问:此前为何未出示两份协议?既然双方已协商过,为何现在仍要求周某泽家规划入户路?郑女士回应,自己忘记出示协议,“之前的协议是我老公签的,不是我签的。”
相关部门:多次劝导无果
此事背后是否另有隐情?事件完整经过究竟是怎样的?属地政府是否知晓该纠纷?调解工作目前推进至哪个阶段?后续是否会持续开展调解工作?
7月5日,记者带着疑问联系到了桂果镇人民政府。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23年4月17日,桂果镇相关工作人员在果底村开展乱占耕地建房巡查工作时,发现该村下寨组周某泽疑似在郑女士家旁边挖地基建房,工作人员现场使用国土调查云(APP)对该地块土地性质进行了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地性质绝大部分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并告知了周某泽此地不能建房,并于当日向周某泽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11月期间,周某泽多次到桂果镇自然资源所及织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并口头申请审批建房,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其申请建房的地块为基本农田红线,不能批准建房,也不能进行其它非种植业建设,若需建房需另行选址审批。
“但周某泽以本人残疾且在果底村无住房,也无其他适合地块为由,不听劝告。”桂果镇工作人员说,其间,桂果镇相关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周某泽和周某宇(郑梅丈夫)家族中寻求其家中长辈进行三次调解,力争能寻找最恰当的处置方式,均无果。
2023年12月8日,桂果镇再次向周某泽送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送达通知书》。
自2023年至今,相关部门多次介入调解,但周某泽拒不配合,不愿拆除房屋。
桂果镇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持续积极对郑女士户开展思想劝导,并对其诉求与周某泽家进行沟通,力争双方友好解决。针对周某泽家已修建的住房,因为该住房属于该户住房刚需,也符合一户一宅要求,从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将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沟通寻找适合的解决办法。”
“天眼问政”栏目将持续关注。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安慧 陈龙
编辑 郭睆秋
二审 刘娟
三审 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