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拖了近五年、先后九次延长审理期限的唐山屈晓玲案一审宣判。迁西县法院作出判决:54岁村民屈晓玲构成袭警罪,免予刑事处罚。
这份看似从轻处理的判决,一经公布便引发舆论热议。如今屈晓玲身患中晚期鼻型细胞淋巴癌,身体饱受病痛折磨,连正常交流都十分艰难,她始终不认可这份判决结果,目前已依法提起上诉。
事情要从2021年7月20日说起。河北唐山滦州市雷庄镇政府,在和村民没能谈拢征地补偿的情况下,就组织人员开展强制清表——也就是征地前强行清理地里的农作物和地面附属物,为征地施工开路,现场还有70名警务人员到场配合。屈晓玲一家人上前阻拦,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经法医鉴定,两名警务人员为轻微伤,屈晓玲本人也在冲突中受伤,检查报告显示其两根肋骨骨折。
有一个关键事实已经有定论:后续滦州、唐山两级法院都作出了生效判决,明确认定雷庄镇政府这次强制清表行为越权行事、流程不合规定,属于违规行政。
一边是法院认定政府征地清表作业违规,一边是现场阻拦的村民被定下袭警罪名。不用服刑,但认定有罪的判决,逻辑上难以自洽,也留下三个绕不开的疑问。
违规开展征地清表,为何会有民警到场协助?
公安部门早有明确要求,民警不能参与征地拆迁、清理地表等不属于警务范围的工作。警察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只参与合法合规的公务。
如今已经确定,当年的强制清表本身就是违规行为。这就让人不解:明明是违规开展的工作,为何会有大批民警到场配合?民警参与这类违规事务,当天的执勤行为是否合理,一直备受质疑。
监控显示,韩国被人从车上拽下时,屈晓玲离铲车较远。
违法执法在先,维权反抗为何硬扣“袭警”帽子?
按照法律规定,袭警成立有明确前提,只针对正常执行合法公务的警务人员。
这起冲突的根源,是事后被证实违规的征地清表行动。现场发生对峙、产生矛盾,并不是村民无故和民警作对。在先有违规征地行为的前提下,单凭现场肢体冲突就定下袭警罪名,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定罪依据是否站得住脚,值得好好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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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处罚”却“定罪”,是温情还是变相追责?
本案最终选择认定有罪、免于处罚,是典型的折中处理方式。
从结果来看,当事人不用接受牢狱等处罚,但身上会一直留有袭警的犯罪记录。整件事的脉络很清晰:先是政府做出违规行为,冲突随之发生,最后却由普通村民背上罪名。
这样的处理方式刻意回避了事件核心责任,看似平衡各方诉求,实则裁判标准摇摆失衡,也让公众难以感受到公平公正。
司法公信容不得模糊与敷衍,如果这些疑点始终无法厘清,必将侵蚀大众对法律的信赖。期待后续审理直面问题、厘清是非,交出一份公正的答卷。
来源 | 大象新闻评论员 赵冰编辑 | 范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