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增多?
最高法答封面新闻记者问
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及相关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问:随着车辆保有量增加和人们出行日益频繁,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相应的纠纷也容易随之增加。请问人民法院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表示,人民法院深入查摆道交纠纷产生、纠纷成讼乃至反复成讼、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等方面的原因,强化相关工作机制,在靠前调解、前端化解各环节各方面对症下药、查漏补缺,努力促进纠纷及时解决,使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推动交通事故源头预防。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认真梳理道交纠纷案件反映出的安全短板和民生期盼,采取恰当方式协力推进源头预防,通过案件“小切口”促推构建平安出行“大篇章”,防范事故于未然。
二是促进纠纷前端化解。研究发现,道交纠纷通过调解或一审程序即解决,既有利于大大减轻当事人成本耗费、及时救济和权利实现,又有利于引导建立和强化良好的解纷模式。人民法院瞄准实践中的难点堵点,定向发力。比如,调解机构和基层人民法院反映在一些重大疑难问题上由于法律适用存在困难、裁判尺度亟待指导,容易导致当事人预期不明和难以决策,进而难以尽早解纷。
三是做实纠纷实质化解。人民法院遵照法律原则和法定程序,设定科学合理的诉讼流程和规则,衔接和畅通诉调程序、集约和优化相关诉讼环节,通过一站式解纷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妥善、便捷地解决纠纷。同时,人民法院在工作中恰当运用司法救助,以“最解忧”的方式探求群众关切的“最优解”,降低当事人诉讼负担。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