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请注意:2025年度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自查报告需在2026年3月31日前通过鹤岗市政务服务网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填报专区”或手机扫描“鹤械安自查宝”二维码登录填报提交,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电脑端操作
(1)进入鹤岗市政务服务网:https://hg.zwfw.hlj.gov.cn/
(2)在特色服务模块,点击查看更多,选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填报专区”进入填报页面。
(3)选择“法人登录”,输入账号和密码、验证后登录。(注:该服务仅限于法人账号登录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无法使用该服务,请确认已登录的账号类型。
(4)进入后请填写年份,再点击开始自查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选项(目前是否停业请假)如选是,请上传请假(停业)相关证明。
(6)如选否,请依据实际信息及情况填写以下信息:
(7)如存在不合规或者合理缺项,请填写原因:
(8)填写完成上面十二个方面内容后,自查结果将自动汇总生成,无需手工填写。最后下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再对填报的全部内容进行复核,确保无误后点击“提交”键,即完成自查报告的全流程填报。
二、手机端操作
(1)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通过扫描“鹤械安自查宝”二维码直接进入登录界面。
(2)选择“法人登录”,输入账号和密码、验证后登录。
(3)登录后,直接进入自查模块(后面操作与电脑端操作相同)。
特别提示:
1、对于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企业,将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2、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若存在非正常开展医疗器械业务、停止经营、已歇业等情况的,需及时注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取消第二类经营备案,防止因受处罚或公示异常状态影响企业信誉。
3、为保证填报信息准确,不影响数据质量与分析效果,同一“统一信用代码”仅允许填报一次,如需修改由企业联系辖区监管人员,经评估后删除原数据方可再次提交。
4、企业在使用“政务服务网”或“鹤械安自查宝”过程中如有填报疑问或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工农分局联系人:
向阳分局联系人:
南山分局联系人:
东山分局联系人:
兴安分局联系人:
兴山分局联系人:
萝北县局联系人:
绥滨县局联系人:
供稿:医疗器械监管科
撰稿:张爽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