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
试点城市申报工作
漳州市工信局开展
漳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
改造项目征集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方向
“点”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01
1.打造智能工厂。支持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加快应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哑”设备改造,部署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装备、智能物流装备、智能控制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推进制造单元、加工中心、产线等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探索柔性生产、共享制造、虚拟制造等新业态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制造新模式。支持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改造,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应用,建设绿色工厂。
2.老旧设备更新改造。支持推动石化化工等原材料行业老旧装置综合技改,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提升行业数字化、绿色化和本质安全水平。
“线”上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数字化改造
02
3.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围绕产业链重点环节提质升级,重点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制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技术改造方案,联合10家以上配套企业同步实施技术改造。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绿色供应链,开放数字系统接口,引导供应链企业接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回收利用等环节实现企业间高效协同。
4.形成重点行业典型场景解决方案。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依托技术优势和自身改造经验,联合工业软件企业、智能装备企业等编制数字化专用工具、典型场景建设方案、系统解决方案等。构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互联网等解决方案资源池,向上下游企业共享解决方案和工具包,实现“一次开发、行业复用”。
“面”上产业集群、科技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改造
03
5.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高新区等科技产业园区聚焦主导产业,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园区内其他企业“看样学样”实施技术改造。鼓励科技产业园区建设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算力等基础设施,推进人工智能工业大模型垂直应用,构建集成互联、智能绿色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转型能力中心,培育数字化转型专业化服务商,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评估诊断、场景培育、技术验证等公共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所属行业应属于食品加工、石油化工、电子信息、三大类行业(行业可参考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13、14、15、25、26、27、28、29、39、40),且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厂房建设投资)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未获得过国家财政资金(竞争性)的支持。
(二)“点”上项目由单个企业独立承担,是技术水平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标志性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三)“线”上项目以联合体形式申报,联合体内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每个联合体中项目合作单位不得少于10家,其中应包括制造业企业不少于8家。联合体内各单位在申报日前应签有联合体协议。其中:
①项目牵头单位是在漳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重点行业的制造业企业(含在漳州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②项目合作单位在漳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与牵头单位存在配套关系(含零部件供应商等上下游配套企业以及长期合作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战略配套企业等)的企业(含在漳州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非制造业企业仅可计入“线”上项目合作单位数量,不得参与本次补贴)。
(四)“面”上项目申报单位为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高新区等科技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
(五)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和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企业。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项目均需为在建和拟建项目,备案表为技改项目或企业承诺以技改项目备案入统,项目应为2025年6月以后开工建设、2028年12月底前完工。
(七)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
3.重点项目清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