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09)正式下达数据领域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由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联合多方参与研制的《数据 基础术语》、《数据利用管理技术要求》、《高质量数据集 质量评测要求》、《高质量数据集 格式规范》四项国家标准获批立项。这是内蒙古在国家数据标准化领域持续发力的重要成果,将为我国数据基础定义、利用及质量管控提供核心技术支撑,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次获批的四项国家标准,覆盖数据基础定义、利用管理、格式规范、质量评测四大核心环节,构建了数据全生命周期标准化管理的关键框架,对破解行业痛点、筑牢数据领域发展根基具有重要作用。《数据 基础术语》作为数据领域的“通用语言”,将统一核心术语定义与概念边界,打破跨部门、跨行业的沟通壁垒,为数据确权、流通、交易等全流程工作搭建共识底座。《数据利用管理技术要求》聚焦数据利用全流程规范,明确技术应用边界与安全管控要点,助力实现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发展目标。《高质量数据集 格式要求》统一数据存储与呈现格式,为跨平台数据互联互通、高效复用奠定基础,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高质量数据集 质量评测规范》建立科学统一的量化评估体系,破解数据质量评价混乱、优劣难分的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长期深耕数据标准化领域,在地方标准研制、体系搭建、实践推广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2018年以来,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共参与编制国家数据标准4项,牵头组织申报立项数据类地方标准24项,其中基础类1项,平台技术类2项,数据中心类3项,数据安全类7项,政务数据类7项,行业应用类4项,以实际工作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内蒙古自治区在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公共服务、能源、农牧业、食品等领域的数据标准化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将以此次四项国家标准立项为契机,持续以标准化引领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标准研制层面,将深度参与四项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结合内蒙古在政务数据治理、数据中心建设等领域的实践经验,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标准内容兼具科学性、实用性与前瞻性,确保标准贴合产业发展需求。在落地推广层面,将以国家标准为引领,迭代优化现有地方标准体系,推动国家与地方标准衔接融合,同时聚焦能源、乳业、生态、环保等重点场景,打造标准应用示范案例,形成“研制-应用-优化”的闭环机制。
(来源:云上北疆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