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7月10日消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近日在官网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射频治疗仪类产品有关要求的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称,结合产品研发实际,统筹考虑公众用械安全和产业有序发展需要,国家药监局研究决定,自2026年4月1日起,《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附件中09-07-02射频治疗(非消融)设备中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
图据公告
这也意味着:射频美容仪迎来两年的过渡窗口期。
早在2022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公告宣布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明确把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纳入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管理。自2024年4月1日起,此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
不过,有业内人士曾告诉红星资本局,为了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产品需要重新设计、研发和优化,且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注册检测并完成报告。在今年4月1日前,尚未有一家美容仪厂商取证。
国家药监局在政策解读时也表示,现阶段,手持式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的注册申请人多为家电企业,受多重因素影响,产品检验、临床试验时间拉长,产品注册申报准备和资料补充还需一定的时间。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目前,如觅光等品牌已在电商旗舰店渠道重新上架射频美容仪产品。
红星新闻记者 杨佩雯
编辑 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