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健康产业高速发展的浪潮中,医疗器械企业凭借技术创新与刚性市场需求实现了规模扩张,但税负压力却成为制约其高质量发展的“隐形枷锁”。其中,25%的企业所得税与20%的分红个税形成的双重税负叠加,让不少企业陷入“盈利高但实际收益低”的困境。
医疗器械行业日常经营中存在大量隐性成本(如渠道推广费、专家咨询费等),难以取得合规发票。进一步增加了企业所得税与分红个税的税负压力,侵蚀了企业的实际利润。
面对这一难题,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可以在税收园区内申请享受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政策,直接按照核定的低税率计算要缴纳的税费,有效的降低所得税的税负压力。
医疗器械一般纳税人在特定税收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核定税率 1.5%(按销售额计税),增值税 13% 正常缴纳且可抵扣,无分红个税,年开票额5000万以内。
个人独资企业完税后利润可直接转入法人账户,无需缴纳分红个税。园区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二类备案、三类许可等资质办理,满足企业合规经营需求。
核定征收以收入总额为计税依据,无需依赖成本票,彻底解决“账面利润虚高”问题。核心合规要求为业务真实、三流一致、进项占比≥30%。
政策详情免费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