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社会,“黄梅调”长期被视为“花鼓淫戏”,不仅受到官方明令禁止,民间艺人也多避讳此名。民国时期,尤其是1940年后,安庆地方报刊《安庆新报》所刊戏曲广告中,多使用“皖戏”或“皖剧”之称。即便京剧与黄梅戏同台演出,广告中也写作“平(即平剧,指京剧)皖合演”,剧团则多称“平皖剧团”。
1949年至1951年间,在新中国的官方文件中,安庆地方戏曲仍被称作“徽戏”或“皖剧”(详见前文《一段被遗忘的官方命名史:新中国成立初期,安庆地方戏不叫“黄梅戏”》)。那么,“黄梅戏”这一名称是何时正式出现的?
据吕光群《黄梅戏的摇篮——安庆“民众”“胜利”“市黄梅戏剧团”》记载,在戏剧三改的新形势下,安庆市文教局决定将原有的民众、大观亭民营戏班,于1952年农历二月初二(龙抬头日)更名为“民众黄梅戏剧团”“胜利黄梅戏剧团”。同时,废除前台老板(资方),剧团纳入剧团之类联合经营。1953年省文化局确定民众黄梅戏剧团为省重点剧团。
既然此前官方一直使用“徽剧”“皖剧”等名称,为何最终却重新启用旧时艺人不愿提及的“黄梅戏”?
2011年,时年89岁、退休于宿松戏剧研究所的杨国英口述了一段历史。她回忆道:“1952年,安庆地区又组织召开了一次培训学习。县委尤其重视,决定派我和许有光二人前往学习。这次学习,也与省培训学习基本相似,只是当时任安庆行署专员(或是宣传部长,现在记不清了)的桂林栖同志亲自到会作报告,并宣布不管你们叫怀腔也好、或是采茶调也罢,从现在起统一更名为‘黄梅戏’。”该口述刊发于2011年第3期《黄梅戏艺术》,题为《黄梅戏的活化石——89岁老人杨国英谈黄梅戏》,由杨琼甄记录、廖理南整理。
另据桂也丹所撰《桂林栖与新中国的黄梅戏》(2013年9月17日《黄冈新闻网》)一文介绍,桂林栖(1913–1971)为湖北黄梅县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担任中共黄梅县委书记、鄂皖边地委副书记等职。1949年5月起任首任安庆地委书记、军分区政委,1952年2月任安徽省委宣传部长,1956年5月任安徽省委书记处书记。
1952年10月,安庆“民众”“胜利”两个剧团抽调优秀演员组团上海演出,冠名为“安徽省黄梅调赴沪演出临时剧团”,同年11月15日上海《大公报》上登载的一篇文章就说到“黄梅戏这次演出的节目很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