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朝鲜战争,总共历时三年半左右时间,其中有两年半左右,都是在停战谈判中度过的。
这段时间里,中、美、朝等国是一边谈一边打。
不过对朝鲜战场的停战谈判,大多数人比较关注和熟悉的,是1951年7月开始的开城、板门店谈判,以及后续漫长的停战谈判过程,而对于1951年初的停战议案知之甚少。
其实,早在1951年初,甚至1950年年末,以印度、英国为首的十三个国家,就曾向中美朝提交过停战议案。
但当时我们拒绝了这个议案,事后看来这个决策的合理性,还是有待商榷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从1950年10月出兵,到当年12月,我军在朝鲜战场上接连打赢了几场关键性战役,打破了美军企图三个月结束战斗的妄想,也把麦克阿瑟率领的联合国军赶到了三八线以南。
如果从一开始出兵的目的来看,我军此时已经基本算是实现了当初的设想。此时如果接受停战议案,我军至少在谈判桌上是占据了有利位置的,我们希望解决的台湾问题、联合国席位问题都极大可能解决掉。
所以从这方面来说,1951年拒绝停战谈判是不理智的。
第二,当时我军虽然接连取得战斗胜利,但付出的代价不算小,所以接受停战谈判有利于及时止损。
到第二次战役结束时候,大概1950年12月,志愿军减员已经达到了十万多人,其中有五万多人都是严重冻伤,无法正常参战。
可以说,当时大部分志愿军部队战斗力削弱,因为有很多病员。
特别是第九兵团的战士,因为冻伤情况严重,至少有2-3个月无法正常参加战斗。
另外当时我军的军事物资供应也十分紧缺,据史料记载在美军疯狂轰炸下,当时我军汽车只剩下260辆左右,战士们吃不饱穿不暖,甚至有人还打赤脚。这些实际情况,身在战场一线的总司令彭德怀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曾于1950年12月8日致电党中央,表示部队急需要补充休整。
所以,从兵员、物资补充的角度上看,当时接受联合国停战议案也是对我军有利的。
第三,当时十三国提出的停战议案,其实里面绝大部分内容,都是符合我国利益的,甚至超出我们期望的。
比如我国在联合国及安理会的席位问题等。
据记载,在1950年12月9日,菲律宾代表十三国,跟美国提出了这个停战议案,主要内容就包括:立即停火;中国同美国军队撤离朝鲜;美舰撤出台湾海峡...
对于这个停战议案,美国其实是相当不愿意接受的,只不过他们并不敢明着拒绝,不然会在国际舆论上造成不利影响。
不过后来,他们还是接受了这个停战议案,出乎了很多国家意料,为什么呢?
有人推测是因为,他们当时已经笃定我们一定会拒绝,那么美方自然最愿意看到这个结果了。
确实,当时我们的想法还真被他们料准了,想着先越过三八线后,再谈停火问题,甚至当时有人提出要把美国人赶下海,即把美军全面赶出朝鲜后,再去谈停火问题。
为什么当时我们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呢?说起来主要是因为,朝鲜战争初期,我军接连取得了“意料之外”的巨大胜利。
不仅鼓舞了志愿军战士们,也令远在千里之外的国人们倍感骄傲。
比如1950年11月18日,志愿军司令部收到北京传来的电报:
“美英法对我毫无办法,悲观情绪笼罩各国,只要我军多打几个胜仗,歼灭几万敌军,整个国际局势就会改观。”
从这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当时我们对朝鲜战争显得势在必得。
就这样,在1951年1月17日,我国政府对联合国的停火议案明确表示了不同意。
在中国拒绝了联合国停火议案之后,1951年1月25日,当时的美军第八集团军司令李奇微,出动了25万余人兵力,在空军支援下,向中朝部队发起了全线进攻。
朝鲜战场上的第四次战役打响了。
美军这次进攻完全打乱了我军想补充休整的计划,被迫中止休整参与战斗,而当时的志愿军内部情况并不是太好。
从1951年1月8日,志愿军司令部发出的电报中可略知一二:
“战斗单位兵员不足,给养很差,体力削弱,非休整补充、改善运输、补给,将难以继续作战。”
经过两三个月的艰苦战斗,在第四次战役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胜利,但最后依然丢失了好几个关键城市,比如仁川、金浦和汉城等。至于第五次战役,我们打得也非常艰苦。
从1951年4月开始的第五次战役里,志愿军打得非常吃力。
等打到1951年5月20日的时候,联合国军发起了全线反攻,中朝军队因此遭受巨大损失。
1951年5月26日,志愿军总司令报告:
“根据各军反应,目前部队干部情绪消沉,对战争长期性感到厌倦,顾虑今后作战会更加困难,对战争能否取胜产生怀疑,某些干部甚至违抗命令,官兵关系不正常,破坏纪律现象相当严重。”
一个月后的1951年6月下旬,我们做出了同意停战谈判的决定。
但是,由于战场形势不利,我们在之后的停战谈判中受到了很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