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22日消息(记者刘笑男)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日前,上海金融法院与上海证监局联合发布十个涉证券虚假陈述案例。本次发布的十个案例,包括五个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融审判典型案例,以及五个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监管执法案例。
本次发布的“十个案例”充分体现了监管层加大立体追责力度,强化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共同立场。从上海金融法院发布的五个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例来看,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彪分析,此类案例呈现三个特点:第一是精准地认定了虚假陈述的行为,案例突出了对新型虚假陈述行为的法律适用;第二是严格压实了多方的主体责任,案例覆盖到了发行人、董事、中介机构等多层的主体,责任的认定呈现了穿透式的特征;第三是整个案例覆盖了主板和新三板等不同市场的层次。
具体到责任认定方面,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叶凝遥认为,精细化厘清责任主体是关键。第一步是确定虚假阐述行为的成立,包括行为认定、重大性判断和主观状态、主观责任的认定。第二步是确定责任主体及角色,比如核心责任方、首恶的责任方等,还有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第三步是运用比例责任与连带责任。
而对于上海证监局发布的近年来五个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监管执法案例中呈现的特点,叶凝遥认为,这是管理层在信息披露这一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的成果体现,第一是打击系统性和权力性造假,因为案例不再局限于对单一信息披露文件瑕疵的处罚,而是深入揭露并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系统性财务造假、违规担保等问题。第二是双罚甚至多罚成为标配,精准到追责到个人。第三是强化了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第四点运用大数据模型快速锁定异常线索。
近年来,管理层对于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始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实施严格的监管。从投资者角度来说,如何从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公司日常财报和公告中寻找到蛛丝马迹,尽可能地规避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带来的风险?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建议,要关注公司基本面出现的“矛盾”和具体的公告中“异常”表述:从基本面排查风险,第一重点要关注财务数据的异常波动,比如营收与利润增速严重背离,毛利率出现大幅波动这些因素,第二,还可以留意经营逻辑的矛盾性;而从具体的公告中,要关注一些语焉不详的表述,比如重大合同进展,业绩预告修正中使用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预估”这样的词汇,还有一些前后矛盾的信息,比如不同公告对同一项目的投资金额进度都描述不一致,此外还要重点关注就是异常动作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