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发现,好多对抗性特别强的案件的主战场,已经从开庭往前移了,甚至好多案件重心已经到庭前会议来了。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个人包括我们之前代理的类似案件,我自己的感受和各位做一个分享。如果说已经是大范围的签了认罪认罚的案件的话,或者说案件事实很简单,你没有提一些相关的程序性的问题,有可能导致案件不能正常审理的这样的情形的话,那么通常它是不开庭前会议的;那么我们会知道无罪辩护的案件,它的对抗性更强,那么这一类对抗性较强的案件,我们就感受到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叫做“主战场前移”,多个案件中都出现了这种情况。
过去我们可能认为,案件进入一审后,主战场一定是开庭,但现在发现,很多对抗性特别强的案件,主战场已经从开庭往前移,甚至不少案件的重心已经落到了庭前会议。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当前大的司法环境和司法特点决定了,做无罪辩护的对抗性非常强的案件,可能真的要寸步不让,才能推动案件朝着有利于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方向发展,而庭前会议就是这样一个兵家必争之地,是必须要争夺的地方。
另一方面,现在大部分对抗性很强的案件,对抗更多的不是实体性问题,而是程序性问题,而很多程序性问题的解决,都集中在庭前会议上。我们可以看到,三项规程中,庭前会议规程要解决的问题,列出的10条都是程序性的问题。因为刑事诉讼法设置庭前会议制度和程序,初衷就是为了解决程序问题。如果没有这样的庭前会议,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正常开庭后,一方提一个回避申请,庭审就要暂停;庭审进行中,又提一个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若要叫证人出庭,庭审又要暂停。也就是说,2013年修改刑诉法时加入庭前会议制度,初衷就是为了防止庭审因程序性问题而频繁中断。把可能出现的程序性问题统一归纳,在庭前会议中先解决,这样到正式开庭时,庭审就能保持完整。
所以,如果是对抗强烈的案件,绝大部分对抗的是程序性问题,从管辖、回避开始就寸步不让,那么这部分的主战场就一定是在庭前会议。正是出于这两个原因,现在对抗性很强的案件,庭前会议变成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