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芳曾称李先生为自己的“娘家兄弟”,把他当作港湾与救赎,这样的言辞显得荒唐可笑。她以自我感动为理由,试图掩盖越界行为的事实。
虽然她口口声声说与男女之情无关,却选择性地忽略了最基本的前提——对方是否愿意让她靠近?这段关系是否允许这种亲近?成年人的界限感里,对方的意愿比自己的初衷更为重要。
即使丽芳认为自己不过是寻求一个肩膀依靠,然而,当对方明确表达拒绝时,她依然拿“无关男女之情”作为借口,这无疑是在强行为自己辩解,试图合理化自己的越界行为。她既想突破界限,又试图摆脱自己的动机,反而更显得没有分寸。
想要靠近是她的需求,不让靠近是对方的权利。丽芳未能分清这两者的轻重,导致了一场尴尬且不必要的局面。作为一个女保姆与男雇主之间,本就存在着雇佣关系带来的边界。李先生不仅是雇主,还是别人的丈夫和父亲,有着完整的家庭和个人领地。丽芳却在长期相处中,把他幻想成自己的依靠和港湾,仿佛在沙漠中误将海市蜃楼当作绿洲。
无论她主观上是否有这样的意图,客观上她的行为已经造成了超越雇佣关系的暧昧感。毕竟,没人会对普通的雇主哭泣并依靠,这显然不是简单的求助,而是将对方拖入了私人情感的漩涡之中。
或许有人会说丽芳根本没有这个心思,但如果将性别互换,事情的性质便立刻变得清晰。如果是一个男管家,未经已婚女雇主同意,故意依靠,甚至频繁地打电话诉苦,寻求安慰和关注,这就是明显的越界,严重时甚至可以称作性骚扰。关键不在于谁主动,而在于是否尊重对方的边界。
无论男女,任何一方在雇佣关系中都不应突破异性雇主的身体与心理界限。如果用脆弱和求助作为幌子,进行过度依赖和肢体接近,本质上都是对他人边界的侵犯。
丽芳的行为之所以被弱化,可能是因为女性示弱更容易被贴上“可怜”的标签,但从边界感与尊重的角度来看,不论性别,越界行为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性别不同,社会对冒犯的敏感度也有所差异。
当男性主动向女性雇主进行肢体接触和情感依赖时,社会天然对这种行为进行更为严格的审视,这背后隐藏着对权力不平等关系中,弱势方可能滥用性别优势越界的警惕。无论男女,只要是在雇佣关系中,服务方主动向异性雇主进行超越界限的行为,都是对对方边界的践踏。
这种越界行为绝不应该因为可怜或缺爱而被模糊化,生病时请假治疗,寻求安慰时去找亲戚朋友,而不是跳过至亲,频繁向雇主李先生诉苦与求助。她把李先生当作情绪垃圾桶,反复透支他的体面,完全混淆了雇佣关系的边界。
丽芳认为李先生是一个安全的宣泄对象,因为她知道他碍于情面,不会拒绝她。她也明白,李先生不会像家人一样批评她矫情,所以她将所有负面情绪都倾泻在他身上。这样的行为,既是对她自己家庭责任的逃避,也是对李先生私人空间的侵占。
无论是老员工还是新员工,谁都没有义务在工作之外为别人提供24小时的情感陪伴。丽芳一次次将工作之外的情绪垃圾倒向李先生,最终消耗了他对老员工的那一点点情分。难怪李先生与黄小艾对她越来越不耐烦了。
成年人对耐心的承受力是有限的,尤其当对方显然越界时。求助可以,但不能无止境;倾诉可以,但不能一直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