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的一位网友称,他在广东的事业单位已经退休好几年了,一直还拿着预发的养老金,但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一直还未理顺。这虽然是个别现象,但还是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大家都不禁好奇,这到底是真的吗?
光说起广东我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我虽然没有在广东工作过,但我亲戚朋友中很多人在广东打工,我在职时也经常出差去广东,每次去都要住好几十天,广东的山山水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听到广东的朋友说他们退休好几年了,但一直还拿着老办法预发的养老金,开始我也感到吃惊。毕竟广东是我国的经济老大,也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只要说起广东人,大家的第一印象就是有钱。无论是从GDP的总量,人均收入水平、退休待遇等,广东的水平都是比较高的。
但最近在网上,一直有广东的网友说,他们的退休几年了,到现在还拿着预发的养老金,看到其他地方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已重算核定并补发了,但他们那里还没有动静。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到现在已经十年过去了。全国大多数地方,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力度也是比较大的。其中最主要就是开启养老金的重算和补发工作。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精神,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改革前的办法计算退休金;在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工作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改革后参加工作、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全国统一的大政策,各个地区没有可创新的空间,对于各个时间节点的养老金计算,基本上都是按照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的规定来执行,广东省也是如此。
所谓养老金的理顺,主要是指十年过渡期的退休中人。退休老人由于是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办理退休,养老金是按照改革前的规定计算的,不存在重算补发的问题。比较特殊的十年过渡期的退休中人,养老金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
按照老办法计算高于新办法的,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待遇执行,确保待遇不降低;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计算的,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待遇执行,但新办法计算高于老办法的部分,要按照十年过渡期的比例执行。
在部分新办法计算还没有理顺的地方,为了不影响退休人员的生活,只能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待遇预发,待新办法计算启动以后,新老办法之间产生差额部分,要按照十年过渡期的计发比例进行补发,这就是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补差。
广东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即使是按照老办法预算预发的养老金,也会高出全国其他地方好几条街,新办法计算的待遇当然也是水涨船高。2024年10月1日标志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十年过渡期的结束,养老金将完全按照新办法计算。
广东虽然属于经济发达地区,但广东省内的经济发展也是不平衡的,珠三角地区与其他地区相比,经济发展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所以从广东的全局来看,有的地方养老金已经理顺,部分地方还没有理顺,这是可以理解的。不管什么时候理顺,临时养老金和正式养老金之间的差额部分,都是自己的钱,今后都是要补发的。
其实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还有理顺,不止广东的部分地方,全国也还有部分地方的人员,养老金也还没有完全理顺,塑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逐步理顺,我们要做的就是等待,开心过好每一天。
综上所述,广东的部分退休人员反映自己退休几年了还拿着预发的养老金,这种情形不仅广东存在,其他地方也存在,这属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特殊情形。只是广东作为经济发达地区更令人关注而已。随着改革进程的推进,我深信广东的养老金理顺进程会越来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