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提出,以师生为重点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学生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现状如何?如何提升学生数字素养,科学合理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围绕这些问题,本期专刊编发专家、师生观点及学校实践经验,敬请关注。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迅速迭代,使个性化学习、高质量教学和智慧治理的普及成为可能,也为大学生数字素养的提升提供了更多机遇。但不可忽视的是,其赋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技术困境,赋能效果尚未充分发挥。
在对上海市10所高校开展大学生数字素养教育的实践情况调研中笔者发现,对在学生培养中使用人工智能持怀疑态度,抑或认可其赋能价值但不知道如何转化为实践,抑或过分重视技术应用导致主客倒置等问题广泛存在。对上述问题进行梳理后,发现人工智能技术的实际应用与大学生数字素养培养目标的脱节,主要表现为实践缺位、应用错位和工具越位。面对以上现实困境,需要联合各利益相关者共同推进,从数字学习、数字教学、设施课程和数字治理四大维度着手,推动人工智能与大学生数字素养教育的深入融合。
挖掘 赋能大学生数字素养提升潜力
智能时代,以往占据主导地位的教师逐渐让位于学生,教学过程更加强调学生的积极主动探索,教师的职责转向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引导学生学习方向并回应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在教师层面,应顺应人工智能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的发展浪潮,积极恰当且创新性地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教师应积极拥抱先进技术,将教学目标转化为一系列简易化、可操作的子问题序列,引导学生由浅入深利用人工智能开展学习达成目标;依据观察以及对学生学习数据的分析,通过智能化推荐与个性化指导回应学生的个性化数字学习诉求,进而提升人工智能赋能大学生数字素养提升的效果。
在学生层面,应明晰自身在数字学习中的主体地位,逐渐从“规训被动”过渡到“积极主动”再到“智慧能动”。作为学习者,学生在积极学习人工智能技术的工作原理,掌握其应用策略,理解其应用潜力、价值和风险的同时,还需要主动探索拓展性学习,乐于、敢于向智能机器发问,从而实现善于向机器提问,在“生—机”持续互动中构建起逻辑紧密的思维链条。在人机交互中,学生要保持批判理性,主动将人工智能给出的答案和自己的解答进行比较,剖析异同和优劣,提高自身高级思维和思考判断能力。
一些高校大学生数字素养教育需克服的问题
实践缺位:部分高校教师认为,在人工智能的应用中容易出现大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减弱等问题,从而在教育实践中尽量少用人工智技术
应用错位:一些高校将人工智能浅显地植入大学生培养中,仅割裂式地聚焦大学生数字素养教育流程中的某一结构要素,未充分发挥其赋能潜力
工具越位:一些高校在学生培养中过度使用人工智能,使教育与技术主客倒置,偏离育人目标
以“师”“机”共促大学生数字素养深化
随着人工智能与高等教育的不断融合,教学逐渐由“师—生”模式转变为“生—师—机”模式,成为“一种人类智慧与人工智能间的沟通行为”。在大学生数字素养的教学中,教师和人工智能都承担着重要的职责。
一方面,教师逐渐由知识权威,转变为引导者、护航者、支持者。教师的主要作用不再是知识的直接传授,更多是引导学生在人工智能支持下围绕学习目标积极思考、科学发问、主动探究、完善答案,在学生遇到困难时及时提供个性化指导和情感支持,在需要思维碰撞的时候引发进一步思考和交互,在交互中深化扩展大学生数字素养。
另一方面,人工智能作为“大脑延伸”,承担着知识生成、思维启发、个性化反馈等作用。人工智能根据学生的提问,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跨学科知识,帮助学生梳理出清晰的思维逻辑,并启发学生拓展深化思维,激发创造性思考,还能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和个性化反馈,帮助学生补齐弱板、延伸强板。在“生—机”不断交互中,提升大学生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和技巧。
课程筑牢大学生数字素养提升基础保障
大学生数字素养的提升,离不开可靠的数字教学交互工具平台和科学的数字化专业课程体系。
高校应搭建数字教学交互平台,优化数字教学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资源,提供适合本校教学、学习及管理的人工智能工具并与原有系统平台、教学资源等深度融合,为大学生数字素养提升提供良好的硬件基础。同时提供相应的技术应用指导服务,帮助师生克服技术偏见和应用错位,更好地将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大学生数字素养提升的认知转化为实际行动。
高校应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技术发展,动态优化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塑造“课程+数字”培养体系,构建“数字素养+学科专业”的培养共同体。通过人工智能丰富和完善数字课程体系的知识结构,将数字素养教育嵌入专业课程内容,架构不同学科、专业之间在线学习共同体,在专业课程中提升大学生数字素养。
完善治理机制护航大学生数字素养提升
智能时代,需架构“双向驱动”治理评价机制。该机制依循自上而下的理论驱动和自下而上的数据驱动原则,具有个性化、即时性和智能感特质,能够为大学生数字素养评价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撑。
国家相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及教师等主体应携手合作,共同提升大学生的数字素养评价和伦理水平。制定大学生数字素养评价标准以及人工智能应用指引,构建起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发挥新技术赋能优势,同时避免工具越位和伦理风险的制度体系和技术标准,并将数字素养纳入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激励各相关主体积极发力并规范落实相关要求。
同时,可通过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工具的综合效能,为学生数字素养评价和伦理监测数据的挖掘、锚定、获取、分析和追踪全过程评价链条奠定证据基础。可将大学生数字素养评价标准以及人工智能应用指引嵌入技术系统,广泛系统地采集学生的多模态网络行为数据,剖析数据背后的网络行为属性,及时监测并规范学生的数字素养发展进程及数字伦理失范行为,通过数字技术为大学生数字素养提升保驾护航。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国电化教育》杂志社副社长、常务副主编)
《中国教育报》2025年06月10日 第04版
作者: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