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世祖顺治,人们津津乐道的,是天子重情,为董鄂妃削发为僧的故事。然而这段传说固然美好,被忽略的,却是顺治帝的皇后。
顺治八年八月,一个来自蒙古的、十二三岁的女孩子被册立为皇后,尽管她完全不符合年少叛逆的天子对于理想中的妻子的形象,但是顺治自己也不得不承认,皇后“足称巧丽,亦极巧慧”。
这样一位出身尊贵、聪慧美丽的皇后,却没能得到皇帝的青眼,在大婚之日就被各种挑剔。
原因很简单,这桩婚事是多尔衮定下的。
对于顺治而言,这位摄政王活着的时候是个威胁,死了之后还是令人痛恨。他像个失去理智的少年,非但看不到满蒙联姻的长久好处,反而因此对新婚妻子心生不满,日益疏远。
草原来的女孩子有着与生俱来的任性与骄傲,既然当了个有名无实的皇后,那生活的奢华一些也无可厚非。
然而这些也通通成为以后的罪名,说她“嫉妒、奢侈、无能”等等等等,于顺治十年就被废为静妃。
然后,顺治的一生至爱出现了。
董鄂氏的经历,在史书上记载得也很隐晦暧昧。有说她其实是襄亲王博果尔的妻子,是顺治的弟媳妇。
这位得宠的女子一进宫就封为贤妃,不久之后又晋升皇贵妃,还生下了皇四子。
而原本的皇后、现在的静妃,和宫中其他妃嫔一样,做了过眼云烟。
那么,作为太后的侄女、身份极高的蒙古贵女,为什么过得不如一个在朝野都极有争议性的妃子呢?
首先,在于皇帝本人的喜恶。
年轻的顺治皇帝敏感易怒,对于事实上算是强加于他身上的政治婚姻十分反感。无辜的表妹不幸成为他泄愤的渠道,婚后即动辄得咎,连和自己的姑母哭诉,也成为罪状之一。
董鄂妃则不然,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她就是顺治帝的白月光和朱砂痣。在顺治眼里,这是他好不容易才得到的珍宝,世上唯一的知己,是他对抗过于强势的母亲的勇气源头。
所以,得宠与失势的风向标如此明显,静妃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胜算。
其次,个性和行事风格的不同决定一切。
静妃来自草原,天性刚强任性,不会为任何事情委屈自己。她会和皇帝争执,会不认可太后的意见;虽然被废,仍然要过得尊贵奢华,全不管别人眼色。
董鄂妃却是一个懂得委曲求全的。她没有什么强势背景,却逐渐让皇帝自己愿意当她的倚仗。她知道在什么时候该低头,什么时候该柔顺。
面对太后和皇后时,她姿态放得很低;她的身份仅次于皇后,却没有恃宠而骄,而是“长者媪呼之,少者姊视之”,不端任何架子。
这一点,孤高自傲的静妃就做不到。
所以人际关系上,董鄂妃依旧胜出。
第三,愿意改变自己适应环境的才能生存
静妃被废的原因之一,是顺治认为她桀骜,“未能协调”。换句话说,就是认为她不柔顺,时常忤旨。而静妃本人,是懒得做出顺从姿态的。
静妃是董鄂妃的前车之鉴,所以董鄂妃就算是受了委屈,也不敢为自己争辩,反而是顺着皇帝的性子做出改变。知道静妃因为奢华被废,她就克勤克俭,“器物殊无金玉”;知道顺治好典籍,她就刻苦学习汉文,学习琴棋书画,以便迎合喜怒不定的皇帝。
而这些为了皇帝而改变自己的行为,恰恰又是静妃所不屑于去做的。
所以种种因素叠加起来,谁是最后的胜利者,答案就很明朗了。
作者:小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