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王建平、刘险)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湖北生态省建设预评估专家咨询会。专家意见认为,湖北生态省建设成效显著,预评估报告总结了生态省建设重点任务进展、主要工作成效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可为终期评估和验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与会专家听取了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评估单位关于湖北生态省建设预评估情况的汇报,审阅了评估报告,并进行了充分的咨询和讨论。
据悉,2013年8月,湖北成为十八大后第一个被确定为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全省聚焦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和经济发展及民生所需,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项目95个,省级环保督察、自然资源产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排污权交易、生态保护补偿、绿色金融等制度不断完善,探索出了一批典型经验做法。
回顾生态省建设的十年,湖北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长江大保护一系列决策部署,“生态立省”战略深入实施。全省国土空间格局得到整体性优化、绿色低碳转型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人居环境发生历史性改善、生态安全保障得到系统性增强、生态示范创建实现全省域推进,生态省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效,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
目前,湖北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7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0.1%;彰显“千湖之省”特色,出台流域综合治理与统筹发展规划,构建了以流域为基本单元的治理体系;累计完成452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沿江1公里内实现化工“清零”,建成绿色工厂122家、绿色工业园区6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8家,绿色工业园区数量并列全国第一。
截至2023年,全省已成功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9个,累计命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2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84个、省级生态乡镇844个、省级生态村6428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创建数量在全国排名第6,在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中排名第4,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1。各地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显著提高,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氛围日益浓厚。
经过预评估,截至2022年底,湖北生态省建设43个小项指标中,已有30个小项指标达到2025年目标,7个小项指标达到时序进度要求,达标率86.0%;到2024年,达标率预计可达95.3%。生态省建设八个方面、92项重点任务总体进展良好并持续深入推进,美丽湖北、绿色崛起正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