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张森
4月16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维持原判,瞬间引爆热搜。27岁的席某某因强奸罪获刑三年,法院一锤定音,但网络上的争议却炸了锅。有人拍手叫好,说这是“女性权利的胜利”,也有人摇头叹气,认为“订了婚还判刑,法律太不近人情”。 这场官司表面是两个人的恩怨纠葛,内里其实是传统婚俗与现代法治的激烈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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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席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某经当地一家婚介所介绍认识,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双方确立结婚意向,男方家掏了10万彩礼,按老规矩,这就算“半个自家人”了。谁料第二天婚房里,甜蜜急转直下。女方报警称被强奸,男方喊冤说是“你情我愿”。监控显示,吴某某曾逃到13楼呼救,被席某某拽回。窗帘上有火烧痕迹,女方手臂带伤。法院一审采信了这些证据,认定男方暴力强迫成立。
但男方的委屈也有来由,两人日常相处亲密无间,何况已经订婚,彩礼也收了,怎么能算强奸呢?这种认知错位,正是传统婚俗与现代司法的分水岭。在不少人眼里,订婚等于“板上钉钉”。 但在法律上,违背妇女意志就是强奸,性同意必须明明白白。
更微妙的是彩礼纠纷的搅局。女方把10万彩礼退给婚姻中介,男方拒收要打官司讨说法。这出“一个想还、一个不要”的荒诞戏码,暴露了某些婚恋市场的扭曲逻辑: 给彩礼像“交押金”,仿佛花钱买了“性权利”。法院两次驳回男方的彩礼诉讼,等于给这种物化婚姻的观念泼了盆冷水, 钱是钱,法是法,别把“收钱”和“同意”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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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最大的争议,在于双方各执一词的——“强奸”罪名是否成立,最终法律判决强奸罪成立。然而其中暴露出的婚姻关系,哪怕抛开“强奸”的部分,也仍然是一种畸形的、物化的、缺乏情感联接的“买卖”关系。
除此之外,受害者报警后遭遇了“二次伤害”,被质疑“骗婚”、“敲诈”,也说明社会对此类维权还戴着有色眼镜。 社会文明法治的路还很长,我们需在撕裂的认知里寻找共识。这场官司没有赢家,男方失去自由,女方背负流言,但或许能让更多人明白, 彩礼不是“定金”,婚姻不是买卖。
从2024年明确“禁止借婚姻索财”,到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将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提升至移风易俗的核心任务高度,都表现出司法正试图给传统婚姻观念“打补丁”。但转型期的阵痛仍然明显,大量与高额彩礼相关的“骗婚”、“重婚”与“黑中介”案件,留给社会的思考,远比一起“订婚强奸案”更加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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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民政部最新数据显示,全国结婚登记数降至610.6万对,创46年来新低。而离婚率增至262.1万对,冷冰冰的数字背后是时代的难题,年轻人为什么不想结婚了?
当我们在谈论这起案件时,有人关注“法律”,有人关注“婚俗”,有人关注“女性”,却少有人注意到,在对薄公堂的这对男女之间,爱情真的来过吗?仿佛在今时今日的婚恋关系当中,“爱”是最无关紧要的部分。或者换一个问题, 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而结婚?要理解一份法院判决很容易,但要理解“婚姻”,可能需要一辈子的时间。
“订婚强奸案”留给我们的,不只是法治上的进步,也有对婚姻关系的思考。这些潜移默化的改变未必惊天动地,却足够意味深长。
总有一天
相信这种观念上的进步
会 让婚姻回归到本真的模样
它不是两个家庭的资产重组
而是两个灵魂的彼此照亮
撰稿 | 张森
排版 | 张雅雪
编审 | 杜梦思
审发 | 孙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