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安史之乱的发生,同样被纳入了藩镇的管理体系之下,尽管已经独立设置藩镇,但河中府在肃代之际,长期受到朔方军的管理,其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也受到中央对朔方军的政策而发生变动。
朔方军体系下的河中府与中央之关系一朔方军对河中府的建立
1,朔方军对河中府管理体系的建立
乾元三年(760),肃宗再重设河中府之后,亦将河中府、晋州、绛州规划为同一藩镇,任命萧华为“河中尹、河中晋绛节度使”,试图加强对于京师周围的防御。
但仅仅一年之后,河中府就被纳入到了朔方军的管辖体系。其中最直观的体现就是朔方军节度使对河中尹的兼任,逐步将其纳入自己的管理范围。
由于仆固怀恩的违令,导致朔方军在河阳战场的全面败退,时任朔方军节度使的李光弼率军退居河中府闻喜县,并于次月开始担任河中尹一职,对这一地区进行管理,由此拉开了河中府的朔方军管理过程,此时的河中府,开始成为朔方行营的治所。
李光弼选择退居河中,主要的原因在于唐廷需要朔方军对京师地区进行有效的防御,避免安史叛军再次攻入关中。
而河中地区有表里山河之险,易守而难攻,相较于其他地区适合成为行营据点。同时河中地区土地肥沃,适宜耕种;又有盐池之利,经济发达,可以有效地为行军作战提供补给。
加之便利的交通条件,自然成为朔方行营驻扎的首选。但李光弼在河中地区的任职时间并不长,同年五月肃宗便将其调离了河中,改任为河南副元帅,出镇泗州,并节度河南、淮南东西、山南东、荆南五道的军事防务,继续抵御叛军。
郭子仪到任后立即诛杀为首作乱的王元振等四十余人,稳定住了河中的局面。同时,亦不难看出随着这场兵变的发生,朔方军在河中地区的影响进一步加深,从最初的外来势力逐渐转化为左右这一地区官员选任的重要力量。
出面解决此事的郭子仪,很快又被肃宗召回京师,而李国贞的真正的继任者为王昂。肃宗在选任王昂出镇河中地区显然经过深思熟虑的。
2.朔方军对河中府管理体系建立的完成
要而言之,河中府被纳入朔方军的管理体系是自上元二年李光弼退保河中府闻喜县开始,到广德二年河中节度被取消,标志着这一过程的最终完成。
这期间朔方军由一个外来势力成为河中地区的绝对主导,而优渥的地理环境和便利的交通条件,成为朔方军长期驻留此地的重要原因。
期间以肃宗为代表的中央政府一直在避免朔方军在此地的坐大,并试图通过以中央系统的官员取代朔方宿将的方式,来保障对其的控辖,但这一举措最终以“绛州兵变”李国贞被杀而宣告失败。
随后仆固怀恩的叛乱,更使中央政府无力对这一地区进行有效的管理,最终使河中地区完全归于朔方军的管辖之下,此后朔方军节帅虽移镇邠宁,但仍以河中府为供养,逐渐形成了以邠、蒲两地为核心的朔方军体系。
二河中府离心趋势的形成与原因探析广德二年(764)河中节度的取消,标志着河中地区正式纳入到了朔方军的管辖体系下。
同时,随着朔方军在河中地区驻扎的时间增长,河中之地也受到朔方军的强烈影响,最为明显的就是这一时期,河中地区对中央的离心趋势不断增强。
1.形成
朔方军本身具有极强的族群观念,军中普遍存在父子相继、举家从军的现象。士卒之间多有父子、兄弟抑或其他亲缘关系者。同时朔方将士从军多携带妻儿家眷,并随之移镇。
这样的从军方式使得了朔方军本身内部较为团结,保证了军事作战能力的同时,也更加容易形成朔方将士以保全自家为基本需求的基本特点,而削弱对中央王朝的忠诚。
可见对于这一时期河中的将士来说,家庭的利益往往是第一位的。同时朔方军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征,安史之乱前,朔方军虽辖区范围广大,但其主力仍然来源于灵州附近。这些军人虽然籍贯有所不同,但在朔方军中镇守边疆多年,长时间的浸染,致使这些士兵形成了极强的“朔方”意识。
这些人情谊相通,利害与共,形成了紧密的集团。由此可见,虽然朔方军仍然是中央王朝行政体系下的军事单位,但由于自身的血缘、出身和胡族文化等因素,朔方军内部已经形成了区别于中央的族群观念。
这种观念以军队为载体,以军事将领为核心,将朔方军紧密团结的同时,也存在着对中央政府的离心趋势。
2.原因
表面上看来是因为王翃惩治了“数干法不逞”的凌正等人,从而引起朔方军将士的不满和兵乱。但其本质的原因仍是这一时期的河中军队对外来节帅的排他性,外来节帅往往代表的是王朝的意志,其根本的目的是代表中央政府行使权力并对地方进行有效的管理,维护中央利益是其第一选择。
而河中军队已经和本镇节帅结合成了利益共同体,外来节帅在军中根基不稳,更难以站稳脚跟。
综上所述,由于族群观念影响下的朔方军士卒对本军的高度认同和朔方军节帅对士卒利益的骄纵,导致朔方军将士将自身与朔方节帅紧密相连,而对于中央政府选任的官员产生了严重的排他性。
这一点在朔方军进入河中地区后,同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时期的河中府和中央政府产生了较大的离心性,河中地区的士卒更多地将自身利益置于首位,而将中央王朝的权威置于脑后,数次发生的兵变和劫掠事件就是这一问题的鲜明体现。
唐德宗对于河中府之调整唐德宗即位后,面对肃、代之际的困境,决意改变朝廷的软弱态度,开始下定决心对藩镇进行调整,以此来恢复中央的权威。而其中已经渐渐坐大的朔方军自然也是德宗的心头之患。其实解决这一问题,在代宗时期就已经被提上议程。
此时德宗已经和吐蕃达成了通好和解,而一直用于防御西北的朔方军此时的存在性就被大大削减。因此分割朔方军既是唐廷向吐蕃示好的表现,又可以一举解决困扰肃、代两朝的问题,可谓一石二鸟。
一唐德宗对于河中府管理政策之调整
1,官职调整
李怀光已经以邠宁节度使的身份移镇原州,河中地区虽仍有朔方军队进行驻守,但河中地区实际的地方行政长官已经不由朔方军兼任了。也正是这一时期,宗开始着手对这一地区进行管理政策的调整。
在政治上,德宗开始重新选任河中府的行政长官,试图将河中地区重新纳入中央政府的管理轨道,从其官员的选任情况可窥一二。
德宗调整的主要计划是选任有着丰富仕宦经历的文官进入河中地区并进行管理,这些文官大多出身清白,且对于李唐王室较为忠心,区别以往的武官任职,这些人接受王朝教化,心理层面上更加倾向中央政府,在军队中根基较浅,不易形成和中央对抗的地方势力。
德宗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以文御武,来控制受朔方军影响较深的河中府,保障中央政府对河中地区的控制。
在经济上,德宗开始剥夺朔方军对于河中府盐池的掌控。朔方军节度多兼任河中尹和盐池度支等使,负责对关内和河中的盐池进行管理。其所获的盐利成为朔方军的重要军费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朔方军对抗中央的实力。
这一现象绝不是中央王朝所愿意看到的,自安史之乱后第五琦创立榷盐法开始,中央同地方对盐产资源的争夺,就逐步成为维系自身生存的重要举措。其实早在代宗之时,中央政府就开始逐渐收归地方盐池的控制权。
2,区域管辖调整
河中府在肃、代、德三朝经历了一个从朔方军管理到褪去朔方军色彩的过程。从上元二年李光弼退保河中府闻喜县开始,到广德二年河中节度被取消,河中地区被逐渐纳入到朔方军的管辖范围。
尽管肃、代二宗都有考虑通过各种手段加强对该地区的管控,防止朔方军的坐大,但随着绛州兵变和仆固怀恩之乱发生,这些手段都宣告失败。
这一时期由于朔方军的进入,其胡化色彩和族群意识也严重的影响了河中地区,数次发生驱逐和劫掠官员都是这一现象的集中写照,使得河中地区与中央政府之间产生了离心趋势。
而德宗在即位之初在政治上着手通过任用中央政府的官员担任河中府行政长官,在经济上通过剥夺盐池管理权的方式,来削弱朔方军对这一地区的管控。
尽管调整的步骤被“泾原兵变”和李怀光叛乱所打乱,但德宗还是通过任用信臣浑瑊出镇河中的方式,使中央和朔方军之间到达了一种平衡状态,同时两池榷盐使制度的确立,将河中的盐池牢牢把握在中央手中。最终在浑瑊去世后,德宗以一种平缓的方式重新将河中地区纳入了中央政府的管辖。
二唐德宗对于河中府控制调整1.对藩镇力量遏制
杜黄裳举“贞元故事”向宪宗进言,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告诫宪宗要加强对地方藩镇的控制,而宪宗一朝也确实对藩镇力量进行了有效的遏制。
故此宪宗选择杜黄裳从宰相出任河中尹,更多也应是出于加强中央对地方控制的考量。而河中府作为唐王朝重要的咽喉要道,由于朔方军的长期驻扎和李怀光之乱,导致河中地区和中央政府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离心倾向。故此派身为宰相且力主削藩的杜黄裳出任,能够有效的加强中央对河中府的控制,更好的贯彻唐廷的旨意。
此后又有多位身为宰相的官员出任河中府,诸如宪宗时期的李绛、文宗时期的李程、武宗时期的李固言、陈夷行等人,这些人或是直接由宰相出任河中府、或是有过入相的经历,但都对中央王朝忠心耿耿,在这类官员的治理下,河中地区也一直和中央保持着较为紧密的联系。
2.笼络安抚藩镇
河中府作为唐代重要的地方单位,中央政府对这一地区各官员选任亦是十分重视,同时考察河中尹的官员迁转,可知在唐代官吏体系的正常运转中,地方官员是河中尹迁入的重要来源,这种地方大员的移镇在中晚唐时期逐渐成为一种常态。
而中央官员则多为河中尹的迁出之地,究其原因在于多数河中尹对中央王朝态度恭顺,和中央保持较强的向心力。
而河中府的僚佐亦被中央王朝所看重,如河中少尹,唐廷多选派能人出任,其迁出后也多成为重要州府的地方长官或进入中央。
而河中府参军更是因为其地理位置重要,加之临近京师的原因,成为当时高门清望子弟入仕的选择之一。
同时由于河中府的重要地位,中央王朝对于其官员的选任也极为重视,从中亦能折射出中央与地方之间政策的调整,唐廷希望以文官取代武官,派宰相出镇来维持河中府对中央王朝忠诚。
在地方割据势力形成后,又希望通过封赠使相的方式,来笼络和安抚藩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