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近日,阳春市人民法院合水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圭岗镇综治维稳中心,依法审理一起男方有听力障碍、女方是聋哑人的离婚纠纷案件。
据悉,2011年,原告黄某经人介绍与被告李某相识后登记结婚,双方是再婚家庭,既没有生育儿女,也没有共同财产。女方再婚时带有一成年儿子,男方住在女方家里。婚后,女方在家务农,男方则外出打工,双方常年分居两地。2024年2月,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女方离婚。
黄某是二级听力障碍残疾人,佩戴耳蜗时能听懂别人的话语且能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李某则为聋哑人。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身体状况,且双方居住在偏远乡下、交通不便,承办法官决定上门巡回审理此案。为了让当事人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诉求,承办法官邀请通晓手语的翻译人员,实现了与诉讼当事人之间无障碍沟通。
巡回审判当天,承办法官还邀请当地综治办、司法所干部参与调解,实现多元化解工作合力。调解过程中,李某本已同意离婚,黄某却突然提出额外要求,称婚姻存续期间,曾为女方家人垫付了罚款2000元,要求女方返还该款项。李某则毫不让步,称如果男方坚持索要赔偿费,她便要求男方给付青春损失费。
在法官与调解人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最终解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各自让步、和平分手。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就《民法典》中婚姻家庭方面的相关法律进行了现场释法。
近年来,阳春市法院致力于保护残疾人的诉讼权利,为残疾人开设绿色通道,实现对残疾人诉讼权利的合法保护。巡回审判活动将社会矛盾化解在第一线,提高了办案效率,减少了百姓的诉累,更是一次法治教育活动。
南方+记者 罗天
通讯员 林繁 陈文宇
【作者】 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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