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出生的戴小暖(化名)是湖南沅江人,她与三名同乡合租在长沙。四人在相处中形成了地位排序,戴小暖为“老大”,其余三人都听命于戴小暖,四人的收入由戴小暖统一保管支配。自2022年1月下旬开始,因合作送外卖的过程中屡次出错被投诉罚款,戴小暖和其他两人认为被黄某(化名)拖累。为发泄情绪、消遣娱乐、逞强斗狠,她们多次采用铁管等器械殴打、三次用开水烫全身、一次用热油烫手脚、一次扼颈和电线勒颈以及长时间冻、饿等方式持续摧残,折磨黄某近一个月,最终导致黄某死亡。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戴小暖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戴小暖不服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死刑复核程序,核准了死刑。2024年12月16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布告,称于同年12月13日在株洲市将戴小暖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编辑:束孟卿